索 引 号 | shjj/2024-00500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 ||
公开目录 | 环境执法 | 发布日期 | 2024-09-30 | ||
名 称 | 典型案例:商洛对群众举报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案实施奖励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文 种 |
【案件简介】
2024年6月4日接群众举报“闫村镇南宽坪村高铁弃渣再利用项目碎石破碎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核查,发现西康高铁破碎生产线传输带未封闭,在物料装车拉运过程未采取洒水措施,有扬尘产生,露天堆放一处砂石物料,未采取有效密闭、围挡、遮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查处情况】
该公司砂石物料堆存等未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规定,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罚款50000元。
8月1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依据《商洛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贰佰元奖励。
【案件启示】
积极实施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弥补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盲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