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hjj/2024-00504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 ||
公开目录 | 环境执法 | 发布日期 | 2024-09-30 | ||
名 称 | 商洛市对群众举报超标排放噪音案实施奖励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文 种 |
【案件简介】
2024年4月9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镇安县分局接群众举报“中建三局生产过程产生灰尘以及噪音”。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核查。经查,群众所反映的为中建三局承建的镇安县驼羊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正在配套建设移动式石子破碎机及混凝土拌合站,建设过程产生扬尘、噪声对群众影响较大。进一步调查发现,移动式石子破碎机生产线及混凝土拌合站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查处情况】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决定书》,责令其停止建设。该公司擅自建设破碎及混凝土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罚款4008.53元。随后执法人员复查,移动式石子破碎机生产线及混凝土拌合站已经全部拆除。
7月8日,根据《商洛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200元。
【案件启示】
群众诉求无小事,利用有奖举报来发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能及时、准确固定证据,大幅提高执法效能,依法打击违法行为。该案中,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在核查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线索过程中,深挖细究,发现了其他环境问题,实现了“一案双查”,并通过高效执法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同时提高了企业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倒逼其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保障群众权益,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