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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2022年度环境质量公报
索 引 号 shjj/2024-00066 发布机构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管理 发布日期 2023-02-20
名  称 商洛市2022年度环境质量公报

一、综述

2022年,全市围绕“一都四区”发展目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9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值为4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为28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六年进入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地级及以上城市);自然降尘量达到省定标准,城市酸雨发生频率为0;市区及各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11条主要河流(丹江、南秦河、伊洛河、乾佑河、金钱河、银花河、板桥河、谢家河、滔河、旬河、马滩河)水质优良,均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要求;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均达标。

二、大气环境质量

(一)空气质量

本年度全市环境空气共监测365天,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臭氧(O3)、细颗粒物(PM2.5)。

商州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9天(其中Ⅰ级天数103天),占全年天数的95.6%;洛南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4天(其中Ⅰ级天数110天),占全年天数的97.0%;丹凤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3天(其中Ⅰ级天数115天),占全年天数的96.7%;商南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8天(其中Ⅰ级天数83天),占全年天数的92.6%;山阳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5天(其中Ⅰ级天数149天),占全年天数的97.3%;镇安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0天(其中Ⅰ级天数134天),占全年天数的95.9%;柞水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7天(其中Ⅰ级天数175天),占全年天数的97.8%。

图1:各县区2022年与去年同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2022年1~12月,7个县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为351天,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增加了5天,优良率增长了1.45%。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分别增加了14天、6天、8天、1天、8天,镇安和柞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均减少了2天,其中,商州区优良天数增长幅度最大,增幅为4.18%。

图2:各县区2022年与去年同期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2022年1~12月,7个县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3.22,同比上升6.27%。7个县(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均不同程度变差,变差幅度由大到小依次是:柞水(12.23%)、商州(10.10%)、镇安(7.28%)、山阳(4.76%)、商南(4.49%)、洛南(3.19%)、丹凤(0.99%)。

表1:各县区2022年1~12月六项污染物达标及同比情况

 

污染物项目

2021年

2022年

是否达标

同期对比

商州区

可吸入颗粒物(PM10

43

48

达标

变差

上升11.63%

细颗粒物(PM2.5

24

28

达标

变差

上升16.67%

二氧化硫

8

9

达标

变差

上升12.50%

二氧化氮

21

22

达标

变差

上升4.76%

一氧化碳

0.8

0.9

达标

变差

上升12.50%

臭氧

131

138

达标

变差

上升5.34%


洛南县

可吸入颗粒物(PM10

44

49

达标

变差

上升11.36%

细颗粒物(PM2.5

26

28

达标

变差

上升7.69%

二氧化硫

13

13

达标

持平

/

二氧化氮

16

16

达标

持平

/

一氧化碳

1.5

1.2

达标

变好

下降20.0%

臭氧

122

130

达标

变差

上升6.56%

丹凤县

可吸入颗粒物(PM10

42

43

达标

变差

上升2.38%

细颗粒物(PM2.5

24

27

达标

变差

上升12.50%

二氧化硫

10

10

达标

持平

/

二氧化氮

21

17

达标

变好

下降19.05%

一氧化碳

1.1

1.1

达标

持平

/

臭氧

125

132

达标

变差

上升5.60%

商南县

可吸入颗粒(PM10

52

51

达标

变好

下降1.92%

细颗粒物(PM2.5

31

36

超过标准

变差

上升16.13%

二氧化硫

16

20

达标

变差

上升25.0%

二氧化氮

23

19

达标

变好

下降17.39%

一氧化碳

1.3

1.1

达标

变好

下降15.38%

臭氧

122

139

达标

变差

上升13.94%

山阳县

可吸入颗粒物(PM10

44

45

达标

变差

上升2.27%

细颗粒物(PM2.5

22

22

达标

持平

/

二氧化硫

7

8

达标

变差

上升14.29%

二氧化氮

17

18

达标

变差

上升5.88%

一氧化碳

1.1

0.9

达标

变好

下降18.18%

臭氧

104

127

达标

变差

上升22.12%


镇安县

可吸入颗粒物(PM10

49

58

达标

变差

上升18.37%

细颗粒物(PM2.5

24

27

达标

变差

上升12.50%

二氧化硫

8

8

达标

持平

/

二氧化氮

19

21

达标

变差

上升10.53%

一氧化碳

1.5

1.3

达标

变好

下降13.33%

臭氧

103

107

达标

变差

上升3.88%

柞水县

可吸入颗粒物(PM10

38

44

达标

变差

上升15.79%

细颗粒物(PM2.5

17

21

达标

变差

上升23.53%

二氧化硫

10

10

达标

持平

/

二氧化氮

26

27

达标

变差

上升3.85%

一氧化碳

1

1.1

达标

变差

上升10.0%

臭氧

108

121

达标

变差

上升12.04%

注:一氧化碳浓度单位为mg/m3,其它污染物浓度单位为μg/m3

2022年1~12月,我市七县区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定(试行)》(HJ663-2013)进行评价,其中:商南县细颗粒物(PM2.5)超过国家标准35微克/立方米,其他县区六项污染物均达标。

各县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值为48.3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7微克/立方米,增长8.30%;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值为27.0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微克/立方米,增长12.50%;

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值为11.1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0.8微克/立方米,增长7.77%;

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值为20.0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0.4微克/立方米,下降1.96%;

一氧化碳(CO)年平均浓度值为1.1毫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0.1毫克/立方米,下降8.33%;

臭氧(O3)年平均浓度值为127.7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1.3微克/立方米,增长9.71%。

(二)降尘强度

2022年降尘监测12次,监测点位分别为二龙山水库、市环境监测站和东龙山气象局,年月均值为5.19吨/平方公里·月,符合省定标准11.0吨/平方公里·月,与上年度相比下降了2.26吨/平方公里·月。

表2:2022年降尘监测结果表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均值

水库

7.38

7.67

5.27

4.31

4.04

4.21

4.03

4.32

4.08

3.61

2.90

2.24

4.51

监测站

7.58

7.46

6.19

5.33

4.43

4.66

4.51

4.57

4.96

4.78

3.22

2.75

5.04

气象局

8.50

8.65

6.63

4.85

5.74

5.59

5.44

5.59

5.72

5.89

5.15

4.65

6.03

(三)酸雨

2022年度共降雨25场,降雨量在0.84mm~66.64mm之间,平均降雨量为17.27mm,总降雨量863.57mm,降水酸度(PH值)在6.1~8.1之间,酸雨发生频率为0。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本年度对我市主要河流:丹江、南秦河、伊洛河、乾佑河、金钱河、银花河、板桥河、谢家河、滔河、旬河、马滩河共11条河流23个断面每月监测一次,监测结果显示:全年主要河流水质优良,全部满足功能区水质要求。

(一)丹江设8个监控断面,分别是峡口、麻街、构峪口、雷家坡、丹凤下、雷家洞、湘河、淅川荆紫关断面。监测结果显示:峡口、麻街、构峪口、雷家坡、雷家洞、湘河、淅川荆紫关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为Ⅱ类);丹凤下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为Ⅲ类)。

(二)南秦河设1个监控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杨峪河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为Ⅱ类)。

(三)伊洛河设2个监控断面,监测结果显示:灵口断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为Ⅲ类);官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为Ⅲ类)。

(四)银花河设1个监控断面,监测结果显示:银花河(土门)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为Ⅱ类)。

(五)金钱河设3个监控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柴庄、漫川关和玉皇滩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为Ⅱ类)。

(六)乾佑河设2个监控断面,监测结果显示:古道岭和青铜关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为Ⅱ类)。

(七)板桥河设1个监控断面,监测结果显示:两岔河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为Ⅱ类)。

(八)谢家河设2个监控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水石门和谢家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为Ⅱ类)。

(九)滔河设1个监控断面,监测结果显示:赵川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为Ⅱ类)。

(十)旬河设1个监控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旬河商洛入安康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为Ⅱ类)。

(十一)马滩河设1个监控断面,监测结果显示:纪家凹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为Ⅱ类)。

表3:2022年商洛市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情况

 

 

断面

所在地

断面水质

水质功能标准

水质是否达标

本期

去年同期

 

峡口

商州区

达标

麻街

商州区

达标

构峪口

商州区

达标

雷家坡

商州区

达标

丹凤下

丹凤县

达标

雷家洞

丹凤县

达标

湘河出境

商南县

达标

淅川荆紫关

淅川县

达标

南秦河

杨峪河桥

商州区

达标

洛河

灵口

洛南县

达标

官桥

洛南县

达标

乾佑河

古道岭

柞水县

达标

青铜关

镇安县

达标

银花河

银花河(土门)

丹凤县

达标

金钱河

漫川关出境

山阳县

达标

柴庄

柞水县

达标

玉皇滩

郧西县

达标

板桥河

两岔河

商州区

达标

谢家河

谢家河出境

山阳县

达标

水石门

郧西县

达标

 

赵川

商南县

达标

旬河

旬河商洛入安康

旬阳县

达标

马滩河

纪家凹

山阳县

达标

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2年市区及各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水质达标率100%。

本年度对市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每月监测1次,监测点位为城东井和城西井,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

本年度对商州区二龙山水库水源地监测12次,山阳县薜家沟水库水源地、柞水县乾佑河水源地、商南县县河水库水源地、丹凤县龙潭水库水源地、镇安县云盖寺镇水库水源地、洛南县洛河李村水库水源地各监测4次,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

五、声环境质量状况

本年度中心城区功能区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及区域环境噪声环境质量良好。

1.功能区声环境状况

市区共设置10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其中1类区设置1个监测点位,位于商洛市行政中心院内;2类区设置4个监测点位,分别为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嘉源国际小区、商洛市博物馆、杨峪河镇上赵塬村;3类区设置3个监测点位,分别为陕西天士力植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跃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商洛电厂;4类区设置4a类、4b类2个监测点位,4a位于国际会议中心,4b位于沙河子铁路货运站。每点位进行一次24小时连续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市区各功能区昼夜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道路交通声环境状况

市区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设置20个点位,分别为构峪桥东150米、商州区武装部门口、州城路综合市场、市人民银行门口、东环路口东50米、北环2号大桥、北环6号大桥、梁铺村、商洛火车站、王源村口、商洛国际会议中心、莲湖公园西门口、商州区教师进修学校门口、香菊苑小区、市审计局、农业发展银行、三叶草幼儿园、市广电大厦、商洛市汽车客运站、下赵塬村口,监测结果表明,本年度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64.58分贝(本年度只监测昼间噪声),符合国家标准(≤70分贝)。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等级对应为“好”。

3.区域环境噪声状况

市区设置178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95分贝(本年度只监测昼间噪声),符合国家标准(≤60分贝)。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评价等级对应为“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