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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办理市行政中心2017年度车辆通行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0 14:09 点击次数:

各有关单位:

由于市行政中心大院内现有停车位已严重饱和,车辆无处停放,乱停乱放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中心大院车辆的规范管理,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经研究决定,换发2017年度商洛市行政中心车辆通行证,原2016年度通行证将于2017年1月15日后禁止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一)市级行政单位车改后留有的公务车辆。

(二)市级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区党政部门、中省驻商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市内高等院校、金融机构等主要领导公务用车。

(三)市行政中心院内正式工作人员私有车辆,每名职工只限一辆。对未过户、借用车辆及行政中心大院外单位的私有车辆不予办理。

二、办证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行政中心主楼203室)。

(二)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1月16日(每周一至周四)

三、办证方法及要求

(一)对原有电子感应卡重新确认,纸质通行证重新换发。

(二)各单位办理车辆通行证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统一收集本单位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填写《行政中心2017年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前来办理。

(三)驻行政中心单位职工私有车辆办理时,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把关,统一收集本单位职工车主及车辆信息,填写《行政中心2017年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前来办理。

四、办证费用

办理车辆通行证每台收取纸质通行证成本费20元。

附件:商洛市行政中心2017年车辆通行证申请表附件下载

                     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12月5日


网络编辑: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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