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626-173922-960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上级政策 | 发布日期 | 2018-09-21 | ||
名 称 | 关于2018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关于2018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商政人社函〔2018〕285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局,商洛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度我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任职资格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均可申报。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在机构改革期间,涉及机构撤销合并、不再单独保留的部门,其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评审;涉及机构职能划转、改变隶属关系的部门,存在职能调整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工程师申报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工程师评审:
(1)获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2)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2、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破格晋升条件:
(1)获省部级科技成果、进步、推广、技术创新三等奖前五位者;
(2)获市(厅)级科技成果、进步、推广三等奖第一位者,二等奖前两位者,一等奖前三位者;
(3)在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政府业务表彰奖励的。
(二)助理工程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技术员资格并从事技术员工作2年以上;
3、中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资格并从事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
(三)技术员,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报:
大专或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三、申报的其它条件
所有申报人员除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所学专业和申报评审专业与所从事的技术工作原则要求相同或相近。当年取得的最高学历不得按最高学历申报。
2、年度考核。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必须在近5年的个人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至少1次,其他年度为合格或称职。
3、继续教育。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培训任务,任期内每年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24小时,专业科目56小时。
4、岗位职数。凡事业单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含破格晋升人员),所在单位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空缺岗位。
5、论文著作。
申报工程师者,提供任现职期间专业论文2篇,每篇不少于1500字。
四、报送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要求张贴近期照片。
2、《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见附表2)一式20份(中、初级各15份),此表要求统一用A3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现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商洛市事业单位岗位使用审批表(须有人社局审核意见)。
8、近5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复印件。
9、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原件、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12、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的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1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14、近期免冠2寸证件彩照一张,要求主管单位收集后统一张贴在A4纸上(请用双面胶粘贴一个角,不要全部粘贴),照片下面注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五、注意事项
1、报送评审材料时必须经县区人社(职改)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统一上报。
2、报送《陕西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汇总表》(附表3)是评审通过人员办理资格证书的重要数据,要求用A4纸将初、中级人员分类汇总打印,并以县人社局(职改办)或市直主管部门文件形式统一报送,其中,汇总表必须用Excel格式报送电子版。
3、各基层单位在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单位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结果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4、所有报送评审材料复印件要求统一用A4纸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目录顺序(4-14项)装订成册,一人一袋,袋封必须贴“报送材料目录”(单位盖章)(附件1)。
5、各种表格可下载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内容详实,推荐单位须对内容认真核实,并签字盖章。
6、在召开中级评审会之前,申报人员要进行专业技术答辩,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7、县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各县区职改办自行组织评审。
8、取得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任职资格,仅限本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聘用。
9、《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表格可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ngluo.gov.cn)、商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slgxj.gov.cn)下载,并用A3纸双面对折打印。
10、评审结果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六、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18年10月31日前报送。
报送地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科(市政府西裙楼304)
联系电话: 2312828 15309180928(刘)
附件:
1、《评审材料目录》
2、《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
3、《陕西省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汇总表》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