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626-180514-585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上级政策 | 发布日期 | 2018-06-07 | ||
名 称 | 关于开展“创业致富明星”“创业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人社发〔2018〕178号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创业致富明星”“创业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做好就业创业扶贫工作,树立贫困劳动力创业就业先进典型,掀起草根创业、创业脱贫的新浪潮,激励更多贫困劳动力通过创业走上富裕道路,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商政发〔2018〕9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业致富明星”、“创业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商洛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且在商洛境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3年以内的优秀创业企业(经济组织)法人代表。
二、评选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经营,有强烈的开拓创新精神和科学发展理念。
(二)具有代表性,不仅自己通过创业实现了脱贫致富,而且在带动贫困劳动力创业就业方面具有榜样作用。
(三)所办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状况良好。
(四)所办企业能提供就业岗位一般在10个以上,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占一定比例,带动贫困劳动力脱贫致富成绩显著。
(五)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员工待遇较好,薪酬发放到位。
(六)创办的企业发展目标明确,产品(服务)对路,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环保政策和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发展后劲和成长空间充足。
三、评选名额
此次共评选“创业致富明星”10名,“创业致富带头人”20名。推荐人选名额分配:商洛高新区推荐2名,其他每县区推荐4名。
四、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7日—6月30日)。在市人社局网站等媒体刊发评选表彰活动通知,对“创业致富明星”评选活动开展广泛宣传。
(二)报名推选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县区人社局通过各镇办及相关单位推选、创业者自我推荐等方式广泛征集参评对象,对参评对象进行初审,择优选拔,按照指标确定推荐人选,经县区扶贫、公安、人社部门审查并在推荐审批表上填注意见,加盖公章,报经县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后,连同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就业扶贫办公室。
(三)评审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市上组织评委会对拟评选对象进行资料审查和综合评审,必要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依据审察情况确定拟表彰名单。
(四)公示审查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将“创业致富明星”、“创业致富带头人”名单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核实申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良信用记录或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则取消其参评资格。
(五)总结表彰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五、奖励表彰
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对“创业致富明星”、“创业致富带头人”进行表彰,创业致富明星每人奖励10000元,创业致富带头人每人奖励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从就业补助资金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中列支。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推荐审批表2份,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2、提供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2寸免冠近照2张。
3、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2份,内容生动详实,反映出个人基本情况、企业经营状况、带动就业情况等(材料、照片同时提供电子版)。
4、材料使用A4标准纸打印。
(二)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于8月31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就业扶贫办公室,联系人:王泺玮。电子版发送至531365548@qq.com,电话:2338803。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