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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市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3-05-16 00:00 点击次数: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2号)已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强化监管维护秩序,促进互联网广告业健康发展,商洛市市场监管局从2023年4月到12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工作。

本次专项治理以“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为工作总思路,紧扣商洛“一都四区”建设,聚焦加强学习培训,开展普法宣传,开展走访调研,明确治理重点,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治理成效等六项重点任务,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将进一步加强与网信、宣传、工信、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深度合作,开展综合治理,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推动各类互联网广告活动主体完善内部治理规则,构建权责明确、公平竞争、规范经营、有序发展的互联网广告市场营商环境,充分引导和发挥互联网广告产业在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推动文化繁荣等方面的作用,为商洛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广告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