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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水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水务系统整治宣传领域 “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6 09:56 点击次数:

 商洛市水务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直水务系统整治宣传领域

“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随文印发《市直水务系统整治宣传领域“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商洛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7日

市直水务系统

整治宣传领域“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商洛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商洛市整治宣传领域“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宣发〔2014〕28号)精神,现就市直水务系统扎实有效开展宣传领域“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市直水务系统宣传领域“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全面整治、分级负责、从严审核、统一规范”的要求,坚持清理与检查并重,整治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以清理整治市直水务系统各单位追求轰动效应,哗众取宠,造势作秀,作“盆景”、造“典型”等宣传领域“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问题为重点,加强自查纠错、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促进各级干部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解决节庆活动、有偿新闻、现场会、交流会、年会、研讨会等财政出资、党政机关参与、过多过滥、追求奢华等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使用财政资金举办无实际效果的大型节庆、演艺活动,花钱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无推广示范引导价值,无实际效果的形象宣传、政绩宣传活动,举办无实际作用的各类年会、交流会、现场会、研讨会。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有:

  (一)对全局节庆活动、有偿新闻、现场会、交流会、年会、研讨会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普查、认真梳理、统计各单位各科室节庆、有偿新闻、现场会、交流会、年会、研讨会活动数量和规模。

  (二)严格审查节庆、有偿新闻、现场会、交流会、年会、研讨会活动,对市直水务系统节庆、有偿新闻、现场会、交流会、年会、研讨会活动实行审批报备管理。

  (三)切实加强对节庆、有偿新闻、现场会、交流会、年会、研讨会活动的管理,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四)对顶风违纪开展节庆、有偿新闻、现场会、交流会、年会、研讨会活动的科室,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三、工作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各科室、各单位举办的各类节庆、有偿新闻、现场会、交流会、年会、研讨会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中央和省、市文件规定,做到依据明确、数量适当、规模适度、经费合规。坚决执行四个取消一个严禁:取消主题重复、立项随意、效果欠佳,单位科室参与程度较深、财政负担较重的节庆、有偿新闻、现场会、交流会、年会、研讨会活动;取消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工或以各种名目乱收费、乱摊派、拉赞助的活动;取消以盈利为目的的或违反有关经济工作纪律和财政纪律制度的活动;取消企事业单位以党政机关名义举办的活动;严禁有偿新闻。

  (二)实事求是原则。对举办活动的普查和整治,做到不夸大、不缩小、不隐瞒。符合举办规定的,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如实上报;无举办规定的,坚决不得举办。

  (三)廉政建设原则。所有活动的举办都要符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严格禁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节庆、有偿新闻、现场会、交流会、年会、研讨会活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减少活动数量、提高活动质量、降低活动成本,使其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直水务系统整治宣传领域“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在局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和领导下全力做好整治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科室、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对清理整治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协商、及时解决,确保问题和困难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四)严查违规行为。借举办活动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为单位和个人谋取不当利益、搞“形象工程”或“政绩工程”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五)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努力从制度上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止节庆、有偿新闻、现场会、交流会、年会、研讨会活动过多过滥现象的发生。

  (六)营造整治氛围。各科室、各单位要积极发挥宣传职能作用,大力宣传节庆、有偿新闻、现场会、交流会、年会、研讨会活动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大对违规活动的曝光力度,大力营造推进全市宣传领域整治“形象工程”或“政绩工程”的专项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