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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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商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机构职能

商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接市级有关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原审批部门提供的审批标准实施行政审批,提供相关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全面加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化、编码化管理,积极推行并联审批、联审联办、告知承诺等方式,不断提高审批服务集中办理质量和效率;推动建立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审批服务协调机制;负责指导各县(区)、商洛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二)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做好中、省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向县(区)下放管理工作;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在线监测并向社会公开;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负责全市政府权力清单管理工作。负责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负责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

(四)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互联网审批服务平台建设、维护和信息共享、数据分析应用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向各县(区)、商洛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开放端口、权限和共享数据,打通数据查询互认通道;负责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动终端等有机结合,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一张网”网上办理事项流程优化、审批材料在线共享工作;负责“12345"便民服务热线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中心效能评价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运行管理工作,做好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现场服务、材料核验、结果反馈和形象展示;指导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负责对市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信息

1.办公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同城置业(设计大厦)14楼

邮政编码:726000

2.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其中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为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联系电话:0914—2981123

传真号码:0914—286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