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为社会及公众服务的水平,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享政府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商洛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商洛市体育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应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我局的机构设置、职能、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办事程序等情况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公开内容 1.市体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简历及工作分工、办公地址等。 2.市体育局内设科室机构、下属单位名称、职责、领导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 3.政策法规。涉及体育工作的中、省、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解读。 4.工作动态。体育工作动态、重大活动、公示公告等情况。 5.财务信息。财政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重要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 6.业务信息。市体育局权责清单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收费依据、承办科室(单位)、承办期限、受理电话等;体育收费事项名称、工作程序、承办科室(单位)、执行情况、监督部门、监督电话等财务管理信息;市体育局业务管理事项名称、政策法规、规范文件、办事指南及办事程序等。 7.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体育信息。 (二)公开方式 1.商洛市政府门户网站“商洛市体育局”部门频道。(https://www.shangluo.gov.cn/tyj/) 2.商洛市体育局办公地点公示栏、商洛市体育局档案室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信息,也可前往商洛市体育局办公室(地址:商州区丹南大道体育运动中心西区)咨询。 (三)公开时限 以市体育局名义发布及市体育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上级体育部门及省、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可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全部或部分公开;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商洛市体育局及其直属机构申请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名称:商洛市体育局办公室(由我局负责答复的申请,按职能转交、督促、催办有关科室及时答复。) 地址:商州区丹南大道体育运动中心西区 办公时间:8:00-12:00,14:00-18:00(其中,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服务时间为15:00-18:00),法定节假日依国家规定执行。 受理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工作日上班时间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914-2329572 传真:0914-2388036 邮政编码:726000 (二)申请与提交 1、申请公开的提出 申请人向我局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如实填写《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 ①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到商洛市体育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领取地址:商州区丹南大道体育运动中心西区市体育局办公室)。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办公室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②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本页底部下载打印《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传真发送到商洛市体育局。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邮寄地址:商州区丹南大道体育运动中心西区商洛市体育局办公室(收) 联系电话:0914-2329572 邮政编码:726000 传真:0914-2388036 ③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到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进行申请。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受理 (1)审查 ①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对不属于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③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④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⑤对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及时登记,根据收到申请先后顺序进行处理,并出具《商洛市体育局受理公开信息申请告知书》。 (3)答复 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经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答复时,应按下列情形以《商洛市体育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向申请人告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市体育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四)申请公开的监督 申请人认为受理部门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市体育局办公室投诉,也可以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电话:0914-2329572,地址:商州区丹南大道体育运动中心西区,邮编:726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