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wjj/2024-00019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3-16 | ||
名 称 | 印发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法治 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卫生 | 文 种 |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直属直管各单位:
现将《商洛市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6日
商洛市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商市法治办发〔2018〕2号)文件要求,我市将全面持续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了扎实抓好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宣传教育活动范围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直属直管各单位。
二、宣传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而努力奋斗。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坚持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要以宪法修改为契机,扎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各项部署,加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依法治国的内涵和要义,全面提升法治商洛建设水平。
(三)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让人民群众真诚拥护和信仰法律,在全社会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各项党内法规,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宣传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尤其是商洛聚力脱贫攻坚、加快追赶超越、落实“五新”战略、推动“三化路径”和“五大攻坚战”、建设“三个商洛”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宣传加强涉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安全监管、涉爆涉恐、反邪教、电信诈骗、金融风险防控等方面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道路交通、侵权责任、“两抢一盗”等与出行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创卫创园、食品安全、法律援助、信访投诉、诉讼调解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商洛市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六)深入学习宣传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医药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各县区、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培训学习,结合业务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知晓率。
三、工作阶段和具体措施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8年2月1日-25日)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计划,精心安排部署春节及“两会”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具体科室和人员负责。
(二)宣传教育阶段(2月26日-3月20日)各县区、各单位要强化措施,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结合“法律六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多渠道、全覆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三)总结上报阶段(3月21日-3月25日)宣传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积极统计活动中相关的数据信息、汇总活动成效,大力宣传活动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县区、各单位要把春节及两会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作为落实党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扎实组织实施,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务求工作实效。各县区、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请于2018年3月25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局法制科。
(二)突出重点,形成合力。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利用学生放假回家、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机,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利用电视、微信、微博、网站等媒体,加大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畅通信息,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把这次活动的进展情况、好的做法经验、典型事例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积极主动联系媒体进行立体式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并做好信息交流和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