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415-194046-922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11-22 | ||
名 称 |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6年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2016年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
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抓紧完成2016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的意见》精神,市卫生计生局于10月下旬对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并现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共检查了8个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总体来看,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血站、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6家医疗卫生单位均成立了领导机构,并将法治建设纳入整体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和集体学法制度,能够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法律培训学习。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血站、市卫生监督所、商洛疗养院等7家单位均已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本单位法律事务。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能按规定规范管理各科室依法诊疗活动,执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档案资料齐全,整理规范。市卫生监督所能按照规定频次完成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任务,创立了约谈制度,效果较好,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医疗机构存在重业务、轻法制现象,只注重业务工作的开展,忽视单位法治建设和执业人员法律意识的培养。二是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许可证未按规定及时变更注册、过期未审验、外聘专家未在卫生计生部门注册登记、执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不全、未聘请法律顾问、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等问题。三是个别医疗机构在接到卫生监督所监督意见书后没有及时整改,有的甚至置之不理。四是在本次督查过程中针对存在问题当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落实整改,目前除第二人民医院专题研究安排整改外,其余单位行动迟缓。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按照中省关于法治建设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方案和法制学习计划,重点加强新法学习,提高行业法治意识。二是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决不能在下一次监督检查中出现同样的问题,要落实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三是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和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结合本次督导检查情况,对照依法行政和行业标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职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和依法执业工作机制,依法行政、规范执业,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