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wjj/2024-00296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8-27 | ||
名 称 | 关于开展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排查整改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卫生 | 文 种 |
各县区卫健局,商洛市中心医院,委机关相关科室:
为切实解决我市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存在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成效,经委党组研究决定,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排查整改提升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听取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情况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围绕大病专项救治、慢病签约服务、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千万工程”暨乡村建设年度任务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排查整改提升,彻底消除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要任务
(一)大病专项救治
排查所有农户中30种大病患者基本情况和救治情况,重点关注以下3个方面:一是县级定点医院是否履行大病专项救治主体责任,是否按照“两定一加强”原则将大病专项救治模式推广作为所有30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是否规范建立台账,对纳入台账的患者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市、县两级定点医院是否落实《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持续做好全省30种大病专项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工作的通知》(商卫医函〔2023〕62号)文件要求,定期推送大病患者就诊信息,镇办卫生院是否按月更新大病台账;三是县、镇、村三级台账是否一致,是否将大病患者救治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系统,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医政医管科牵头,乡村振兴办配合,商洛市中心医院、各县区卫健局负责落实)
(二)慢病签约服务
排查脱贫户、重点监测户中四种重点慢病签约情况和随访情况,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四种慢病患者签约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漏签、漏管情况;二是是否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及考核方案(2020版)》要求,对四种慢病患者进行随访,服务记录是否完整规范,随访信息是否及时录入全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系统;三是慢病管理台账是否按季度更新,县、镇、村三级台账是否一致,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基层卫生健康科牵头,乡村振兴办配合,各县区卫健局负责落实)
(三)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排查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窗口设置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情况,明确“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覆盖人群范围,确保不漏一人一次。需要特别关注的是:新增的三类监测对象是否及时纳入政策保障范围,中医医院、妇保院是否落实政策,享受政策人员信息库是否及时更新。(医政医管科牵头,中医管理科、妇幼健康科分工负责,各县区落实)
(四)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
排查所有行政村和安置点标准化村卫生室设置和规范管理情况,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卫生室是否达到“60平方、四室分离”要求,是否至少有1名有资质的乡村医生坐诊,暂不具备乡村医生配备条件的卫生室,是否通过卫生院派驻或巡诊等方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二是卫生室是否存在过期失效药品与耗材,是否严格落实消毒管理、医废管理等制度,医疗文书书写是否准确完整,大病、慢病、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等工作台账管理是否规范;三是因灾导致出现卫生室“空白点”的行政村(或安置点)是否由卫生院或邻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是否另行选址重建,房屋主体完好、地面墙面受损、设施设备损坏的村卫生室是否及时进行修缮。(基层卫生健康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五)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
排查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运行是否顺畅,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核查月排查范围是否覆盖所有农户,比对大病专项救治台账,逐月核对新增大病患者是否及时纳入监测台账,是否存在迟报、漏报的情况;二是新增重点监测户是否及时入户核实核准家庭成员患病情况,并落实健康帮扶措施,是否将帮扶措施录入全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系统;三是受灾地区是否加大排查范围和工作力度,是否将灾后重大公卫事件纳入监测排查范围。(乡村振兴办牵头,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六)“千万工程”暨乡村建设年度任务
对标《卫健领域2024年“千万工程”暨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各项重点任务,逐项排查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关注建设项目是否纳入乡村建设项目库管理,是否建立项目台账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年度建设任务是否存在工作进展缓慢、欠账较大等情况。(乡村振兴办牵头,相关各科室配合,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9月5日前)。各县区卫健局要根据全市巩固衔接排查整改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落实举措,确定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精心安排、广泛宣传、全面推进。
(二)排查整改(9月25日前)。各县区卫健局、委相关各科室要围绕六项重点任务,对标对表、条块结合,排查问题、建立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找准问题症结、扎实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三)完善提升(9月30日前)。各县区卫健局、委相关各科室对排查整改提升专项行动成效进行“回头看”,逐项查漏补缺,全面完善提升。委乡村振兴办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纠正问题、挖掘典型、总结经验,指导做好巩固总结工作。各县区卫健局、商洛市中心医院于9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报送委乡村振兴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县区卫健局、委相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排查整改提升专项行动作为推动巩固衔接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举措,各级卫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督战,靠前指挥,统筹力量,精心部署,强力推进。委相关各科室要尽职尽责,按照职责任务持续抓好指导督促和具体工作落实,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和问题。
(二)建立机制,统筹推进。建立“市卫健委牵头抓总、县区卫健局主体负责、镇村医疗机构具体落实”工作机制,强化督查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倒逼工作落实。建立督查指导工作机制,县区卫健局要强化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排查整改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及时发现并帮助基层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推进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县区要倒查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三)转变作风,注重实效。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严禁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督导代替排查整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填表报数和编发简报,防止层层加码,减轻基层负担。
联系人:刘 江 联系电话:0914-2325096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