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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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临床优先用血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swjj/2024-00303 发布机构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9-30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临床优先用血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健局,委属委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精神,大力弘扬无偿献血者的奉献精神,切实保障无偿献血者权益,规范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优先用血流程,不断完善我市无偿献血者激励政策,现就做好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临床优先用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优先用血条件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发〔2023〕20号)“鼓励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要求,在符合上述前提条件下,凡在商洛市内各献血点和市外省内进行无偿献血的献血者,献血者本人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在我市医疗机构因病治疗需临床用血时,可享受优先用血,优先用血量不超过献血者本人的献血量。

二、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优先用血申请流程

(一)患者申请

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符合临床输血条件,因供血紧张等因素不能及时用血时,经医疗机构输血科向患者或患者家属说明商洛市无偿献血优先用血相关政策,凭献血证(或电子献血证)向医院输血科提出申请。

(二)医院初审

1.献血者本人用血申请所需材料:①居民身份证②献血证③临床输血申请单。

2.献血者直系亲属用血申请所需材料:①献血者与用血者居民身份证件②献血证③临床输血申请单④献血者与用血者系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的关系证明)。

(三)血站复审

医疗机构初审后,报市中心血站体采科核对献血量信息,确认优先用血量累计在献血者献血量以内或相等后,由医疗机构输血科在保证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用血。

(四)如遇输血科血液库存不足时,医疗机构输血科应及时将患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反馈市中心血站,血站根据血液库存情况,向医疗机构调配供给血液。

(五)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输血科每月定期将本月献血者优先用血相关信息汇总后反馈市中心血站业务科。

(六)各用血医疗机构应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提升合理用血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培训。各县区卫健局和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要组织一线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商洛市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优先用血、无偿献血返还政策、血费报销等政策要求,确保临床医护人员准确理解和执行到位,坚决避免医护人员以血液供应紧张为由,利用患者手术之机要求患者家属献血的做法。

(二)加强沟通交流。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与患者的日常沟通和关心关爱,主动并耐心细致向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做好临床用血相关政策规定解释,积极缓解献血者焦虑和不满,争取无偿献血者及亲属理解和支持,避免因沟通不畅引发的用血矛盾。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区卫健局和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要多渠道、多形式向公众宣传无偿献血科普知识和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优先用血政策,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无偿献血工作,调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无偿献血。

(四)提升服务质量。各县区卫健局和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要牢固树立“以献血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加大血源招募力度,健全完善投诉处理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妥善处理采供血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市中心血站要发挥好血液应急调配机制,强化临床用血技术指导,提升临床合理用血水平,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