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6年度全市计划生育工作
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委、政府,商丹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商各单位: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陕发〔2016〕12号)精神,积极适应生育政策调整完善的新常态,紧紧围绕完善生育政策、改革服务管理、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目标,强化统筹协调,加快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依法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幼健康水平,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力度,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和改善计划生育家庭民生,继续稳定适度生育水平,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加快转型、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2016年,全市人口出生率10.99‰,人口自增率4.61‰,出生人口性别比106.12,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依据2016年度全市计划生育年度考核结果,商南县、丹凤县为优秀等次,山阳县、柞水县、商州区为良好等次,洛南县、镇安县为一般等次;市工商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为优秀等次;市发改委、市扶贫局、市药监局、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为良好等次。为了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县,各奖励人民币5万元;对年度考核为良好等次的县(区),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对考核为优秀等次、良好等次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
市委、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为推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县(区)和部门学习,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商发〔2016〕25号)精神,求真务实,奋发进取,切实提高对计划生育工作长期性、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三个一”领导机制不动摇,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依法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落实并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支持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促进社会性别平等,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努力推动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提供有力支撑。
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