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原卫生部令第26号)有关规定,现对拟发布的商州牙管家口腔诊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材料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后5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或面谈等形式直接向我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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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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