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卫健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卫健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较好完成了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一、2024年生态环保履职情况
(一)高度重视,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紧扣环保年度责任清单,印发《市卫健委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分工》,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逐项梳理分解任务,扎实推进落实。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职工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确保学懂弄通做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卫生城市巩固、健康商洛行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等重点任务同谋划、共部署、齐推进,建立起环境保护与卫生健康工作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积极作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见效。一是持续规范医废处置。建立季度督导机制,每季度由1个涉医科室牵头对医废管理工作开展督导,对存在问题实行跟踪督办。建成全市医疗废弃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医废可视化管理,目前已接入15家医疗机构。全市各医疗机构均与商州区医废处置中心签订医废集中处置协议,2024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723家,共计产生医废1381.60吨,其中集中处置1377.24吨,全年未发生因医疗废物监管不严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二是加强医疗污水排放监管。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市117家20张床位及以上医疗机构,108家已完成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或改造,其余9家医疗机构预计2025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或改造,指导19张床位及以下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排放,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未发生医疗污水未经处理或不达标排放现象。三是严格生物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完善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制度,组织参加全省二级实验室生物安全骨干人员培训7人,组建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卫生专业专家委员会,对85家医疗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开展督查,完成212家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四是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对中心城区用户水龙头(末梢水)11个点位水质季度采样送检,每季度公示饮用水水质安全状况,检测达标率均为100%。对市直管12家生活饮用水单位开展督查,下发现场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40份。对全市104家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制度、水源安全防护等开展督查,发现问题24家,立案查处2家,切实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五是强化放射诊疗监管。组织全市141家放射诊疗机构深入开展放射防护专项治理行动,2024年共办理放射诊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预评价和放射诊疗许可8家,严把许可关。认真落实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培训,职业健康监护率100%。配合做好国、省“双随机”监督抽查,完成率100%。六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组建市县两级平急转换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开展全市卫生应急演练1次。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遴选确定专(兼)职疾控监督员252名。修订《商洛市突发环境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强化公共卫生应急处突能力,切实做好可能出现的新发突发传染病等疫情应对准备。
(三)加大宣传,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将生态环保宣传纳入年度宣传计划,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卫健系统干部生态环保认识和行动自觉。结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世界爱眼日、世界无烟日等主题日,组织开展“健康大讲堂”“健康教育六进”等科普讲座,通过街面宣传、执法检查、志愿者行动、主题党日活动等,积极向公众传播健康理念。在市卫健委网站及“健康商洛行”微信公众号设立健康科普栏目,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66条,“三减三健”等健康科普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生态环境的价值及其对健康的影响。2024年全市共开展健康教育讲座200余场次,发放健康知识宣传册6.8万余份,倡议书7000余份,开展健康咨询和义诊服务4100余人次。
二、2025年生态环保工作计划
市卫健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当好秦岭卫士,紧扣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紧盯医疗废物、医疗污水、放射安全、饮用水卫生“四项重点”,持续夯实监管责任,不断提升处置能力,坚决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一是进一步健全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管理制度,持续规范医疗机构医废收集、暂存、转运工作和医疗污水日常排放监测,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二是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医疗废物监管信息化平台,推动医废监管由“时点监管”向过程监管转变,实现医废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20张床位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建成医疗污水处理设施。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培训,对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医疗废水监测人员、放射场所从业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严格规范操作流程,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四是持续加大医废处置管理工作督导力度,落实好季度督导检查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医废管理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