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wjj/2024-00040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机构设置 | 发布日期 | 2024-05-24 | ||
名 称 |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设置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卫生 | 文 种 |
一、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委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事务协调、重要文稿起草、公务接待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机关及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及援外医疗队员选拔工作;制定机关新闻发布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重大主题、重大典型宣传活动;负责互联网宣传、信息发布、媒体联络、舆情监测及研判处置工作;负责机关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维护和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12345”便民服务受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国家安全、平安建设、绿色机关创建、驻村帮扶、全民学习、全民阅读等相关工作;承担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主任:夏会会
电话:0914-2312625
2.规划信息科。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装备发展应用及装备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超长期国债等项目资金争取工作;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信息化、网络安全、软件正版化、安可替代等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牵头负责招商引资、城市体检等相关工作;承担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科长:唐兆奇
电话:0914-2331883
3.法规科。负责组织起草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审查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负责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及审核;负责开展法律法规贯彻情况调研评估;负责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协调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的听证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机关学法用法工作;负责全市医疗机构的医疗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负责开展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及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负责城市饮用水安全、水质监测和执法相关工作;负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和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做好职业病预防、诊断和鉴定等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协调落实国民营养计划,牵头负责食品安全、“菜篮子”卫生质量与安全;负责营商环境、全域旅游、知识产权、职能转变、依法治市、信用体系建设、秦岭保护、扫黄打非、卫健系统标准化等相关工作;承担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科长:张目泉
电话:0914-2982882
4.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负责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拟定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疾病监测和预警预测,传染病疫情应对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等有关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县区开展疾病监测预警、免疫规划和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指导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全市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监督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和驻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工作;负责贯彻疾病预防控制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统筹做好寄生虫病防治、学校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争议调处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等工作;负责市预防控制艾滋病等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水质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节水行动以及黄河流域、丹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负责人:冀 华
电话:0914-2319440
5.医政科。负责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等行业有关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大型医院巡查和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全市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审核转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执行药物政策、基本药物目录和药品价格,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拟订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牵头负责医疗卫生帮扶体系建设、组团式帮扶、西商融合、宁商医疗协作交流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医疗废弃物管理、生态环境工作;制订医疗事故鉴定的管理制度,负责医疗纠纷调处,协调、指导、监督医疗事故的处理;负责医疗广告审批;负责双拥、征兵体检、禁毒、质量强市等工作;牵头负责清廉医院绿色医院创建、医疗机构医保、医疗救助、残疾人康复、生态文明创建等相关工作;承担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负责人:郝 文
电话:0914-2313973
6.基层卫生健康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划和措施;负责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评价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统筹协调管理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负责指导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参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医联体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移民搬迁、减轻农民负担等相关工作;承担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科长:李翠萍
电话:0914-2982885
7.卫生应急科。负责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编制预案并开展演练;负责应急体系、能力及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应急物资储备种类、数量等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审核县(区)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并指导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拟订全市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器官移植、行风建设等有关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疾病应急救助项目的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平安医院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本行业红十字、国防动员、人防体系建设、民兵队伍建设、防汛抗旱、气象防灾救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防雷减灾、森林防火、道路交通安全、反恐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大型活动期间卫生健康保障工作;承担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科长:林 文
电话:0914-2331009
8.中医老龄科。负责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中医药医疗、科研、教育和中西医结合、中医药健康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的中医药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和中医医术人员医师资格报名审核工作;负责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相关工作;贯彻执行中药材炮制、调剂、临床使用等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老年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工作;负责推进老年医学发展,提高老年医疗服务能力;牵头负责“一都四区”建设、康养、生态价值实现等相关工作;承担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科长:王拴红
电话:0914-2982881
9.妇幼健康和家庭发展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负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生育服务工作;拟订影响妇女儿童健康和导致出生缺陷危险因素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和评估研判,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落实生育服务政策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负责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牵头负责妇儿工委、关工委办公室、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等相关工作;承担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科长:陈绍莉
电话:0914-2258981
10.健康促进科。负责拟订全市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规划、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负责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和社会卫生整体评价等工作;拟订健康商洛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健康商洛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牵头负责健康商洛建设、健康细胞建设、全民健康素养评价、爱国卫生、创文、创卫、创园、创森、控烟、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学习型城市等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健康商洛建设“十八项行动”;承担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科长:王永厚
电话:0914-2319210
11.财务科。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经济政策研究;负责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资金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职工工资发放和相关社会保障管理;组织落实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规范,配合有关业务科室落实卫生健康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省、市级专项资金的分配、监管和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全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政策,提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牵头负责慈善工作;承担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科长:张 园
电话:0914-2335252
12.人事教育科。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审核、队伍建设、人才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医疗卫生高级人才管理与服务;负责护士执业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卫生健康专业职业能力鉴定考试、职称评审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医学教育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全科医生培养,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重点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秦创原相关工作;承担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科长:赵妮娜
电话:0914-2332090
13.党委办公室。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担纪检监察和委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党委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员思想政治学习、党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组织开展机关及所属单位纪律、作风检查,办理机关及所属单位纪律、作风方面的投诉;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群团工作;牵头负责“两企三新”党建、统战及宗教、学雷锋等相关工作;承担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主任:郑 丽
电话:0914-2982880
二、单位概况
1.办公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市行政中心3楼306室
2.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联系电话:0914-2312625,传真号码:0914-2986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