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415-194928-897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公共卫生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 ||
名 称 | 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
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中省驻商单位,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各县(区)委文明办,各县(区)卫健局、爱卫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健康商洛建设,扎实落实《健康陕西行动(2020-2030年)》和《“健康商洛2030”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根据省卫健委、省文明办、省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陕卫促进函〔2020〕257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无烟党政机关是全社会无烟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
政机关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全面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要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构和长效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无烟党政机关重要性的认识,要把无烟党政机关建设作为文明机关建设、机关综合治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扎实践行《健康陕西行动(2020-2030)》和《“健康商洛2030”行动计划》,确保到2022年基本建成无烟党政机关的目标如期实现。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结合省级部门的安排部署,明确无烟机关创建目标,从控烟制度和机制建设、环境建设、监督巡查、宣传教育等方面采取措施,按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开展无烟机关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将创建纳入日常机关管理,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并融入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市建设、健康县城建设、健康机关示范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单位、模范机关评比等工作中,合力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
按照省级部门安排部署,到2020年底,50%的市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名单见附件1),市级各单位要按照省、市要求,于7月底前完成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并将申报表提交市健康教育中心汇总后报商州区评估验收。各县(区)及高新区(商丹园区)建成无烟党政机关数量不低于辖区机关总数的40%,2022年要基本实现无烟党政机关全覆盖。
无烟党政机关建设遵循统一组织、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卫健委和市健康教育中心负责掌握各县(区)建设动态,汇总建设情况,协调指导各县(区)各单位开展工作,公布戒烟门诊信息,开展技术指导、督导检查,确保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有落实、有成效。市文明办和市爱卫办要配合做好无烟机关建设的指导、督查工作。
各县(区)卫健局及高新区社区管理办事处要履行所辖区域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牵头抓总职责,县(区)文明办、爱卫办参与指导、监督和评价工作。县(区)对辖区内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培训指导,建立基本状况底册,监测评价控烟成效,加大考评奖惩力度。
商州区及高新区(商丹园区)负责组织辖区内的市级及中省驻商单位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市级及中省驻商各单位要服从区域管理,遵守区域控烟有关规章制度,按照商州区和高新区(商丹园区)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市卫健委、市文明办、市爱卫办配合商州区和高新区(商丹园区)做好市级及中省驻商单位无烟机关创建的协调工作。
各级党政机关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控烟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控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遵守所辖区域控烟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摸清机关单位吸烟人群以及受二手烟危害人员底数,建册立档,帮助指导戒烟,做好活动记录和资料收集,规范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
各县(区)及高新区(商丹园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LED屏和网站、微信、微博等形式,对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意义和要求、烟草危害科普知识、控烟健康知识和技能等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干部职工的控烟意识,主动参与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活动,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控烟舆论氛围。各级党政机关要把控烟宣传教育融入文明生活理念倡导活动中。各县(区)卫健局和健康教育机构要组织开展控烟健康教育进机关活动,发挥专业优势,指导机关单位开展控烟工作,提供戒烟帮助。全国戒烟热线电话400-888-5531。省12320卫生健康热线向全省提供戒烟咨询服务,招募戒烟意愿者参与热线戒烟干预。
同时要加强控烟建设培训,借鉴新做法,开拓新渠道,不断提高控烟技术人员指导能力。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采取多形式的控烟培训,增强控烟意识,掌握戒烟方法,提高控烟能力,履行控烟职责,形成浓厚的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氛围。
四、加强评估,确保实效
市文明办和市爱卫办将把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卫生先进单位创建评选指标中。各县(区)及高新区(商丹园区)要加强控烟监督巡查,设立控烟监督举报电话,开展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于违反控烟规定的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评估由各机关自评,自评达标者,可向当地卫健局申请验收。对于验收合格的,由各县(区)卫健局、文明办、爱卫办以表彰命名、授牌等方式予以激励。市卫健委、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将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暗访评估,并将结果予以通报。
市卫健委联系人:王春霞 2319210
市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张伟阳 2030883
市卫健委 市委文明办 市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pdf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商洛市委文明办
商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