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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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实做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40415-195031-698 发布机构
公开目录 公共卫生 发布日期 2019-03-22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做实做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局、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快项目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效率,根据中省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实做细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工作落实

(一)明确工作任务目标。2018年,各县区继续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12类项目(以下简称12类项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着力提高工作质量,不得层层加码,杜绝弄虚作假,合理确定乡村两级任务分工,把各项任务抓实抓好。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按照《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工作管理方案》(商政卫计发〔2018〕126号)执行,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具体部署另行通知。

(二)做好年度重点工作。

1.做好基层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管理。按照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要求,规范基层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管理,提高防治管理能力,规范合理用药,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控制率,按照“统一管理指南、统一人员考核、统一质量评价、统一监测评估、统一宣教内容”的原则,为群众提供同质化、标准化服务。

2.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为发挥电子健康档案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中的基础支撑和便民服务作用,省级开发了《健康陕西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软件》开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自助查询。各县区也要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情况下,通过智能客户端、电视、APP、网站等形式,积极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方便群众查询自身健康信息,调动群众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的积极性,提高群众获得感。

3.开展健康档案核查行动。各县区要制定核查方案,在9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健康档案核查行动,及时清理迁出、死亡和重复档案,确保健康档案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实际。

4.加快服务数据电子化。加快全省统一的基本公共卫生信息平台使用进程,尽快完成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12类项目纸质档案服务数据的电子化录入。2019年省级考核将以查看电子档案为主。

5.加快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各县区要加强沟通协调,10月底前务必实现计划免疫、妇幼卫生、精神疾病、肺结核、传染病和突发公共事件、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现有信息系统与基本公共卫生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要加强与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村卫生室健康一体机互联互通(具体见商政卫计函〔2018〕126号);通过多种渠道完善和丰富健康档案内容,及时更新档案数据。完成县(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系统与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系统互联互通,减少基层重复录入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工作绩效考核与资金分配。

6.做好项目进展数据上报工作。2018年,各县区继续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的要求,通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lpt.nbphsp.org.cn)定期上报项目进展数据,要对上报数据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加强用户权限管理,保障数据安全。

二、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一)宣传主题

“健康服务  人人可享”

(二)宣传时间    

2018年8-12月

(三)宣传内容

1.解读国家14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使城乡居民充分了解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权利义务及获得渠道,切实提高居民对项目政策的知晓率。

2.通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所有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机构地址、联系电话、承担项目的内容等),方便群众查询。

3.加强健康教育。在政策宣传的同时,各地要借助宣传活动,切实做好群体性健康教育,面向全体居民开展以健康素养66条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知识传播,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细化服务内容,将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纳入健康教育内容。

(四)宣传方式

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户外广告、报刊、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将张贴国家卫健委印发的宋春丽版主题宣传海报,播放宋春丽版和林永健版项目公益广告作为重点任务。大力传播省卫计委制作的宣传海报、专题片、动画片和标语。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定期向居民推送健康教育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重大意义,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信息化建设作为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效,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载体,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扶贫等重点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考核,要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发挥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专业优势,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督促指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做好当地的宣传活动。

(二)加强沟通,协力推进。各县区要积极主动地与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机构进行沟通衔接,争取多方支持,协调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统筹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统一标准,严把质量。各县区卫计局是项目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统一印制项目宣传材料,确保宣传内容质量,同时明确各方职责,把握时间节点,扎实有序组织好宣传活动。使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工作的,应当在材料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明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把开展现场宣传作为主要方式,实现辖区全覆盖。

(四)强化考核,确保实效。各县区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走过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通过媒体曝光。全年活动结束后,市卫计局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项目考核成绩。

(五)全面总结,及时反馈。为及时总结提升,请各县区于11月底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化工作总结、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化管理统计表(附件1)、开展健康档案核查行动统计表(附件2)、12类项目电子化录入情况统计表(附件3)、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情况统计表(附件4);12月底前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工作总结;2019年1月底前将绩效考核结果上报市卫计局基层卫生与健康服务科。

联系人:刘静泊    2986183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