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415-195229-377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公共卫生 | 发布日期 | 2018-09-20 |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 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
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卫办监督发〔2018〕46号)及市卫生计生局等六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印发2018年商洛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商政卫计发〔2018〕97号)要求,特制定2018年我市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实施方案,请各县区、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按照“最严谨的标准”要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各项工作
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标准法规体系、跟踪评价、宣传培训、地标制定发布、企标备案管理等工作,不断提升卫生计生部门标准执行过程中问题的指导解答能力。一要积极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发布《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配合做好2018年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征订、立项、论证、发布工作;继续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清理整顿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二要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师资队伍建设,提升食品安全标准咨询解答、指导的能力。积极举办食品安全标准相关人员参加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培训班”。三要按照国家下发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项目要求,采取培训会、座谈会、实地调查、网上调查、专家咨询、专题调查研究等方式,积极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按计划、按要求完成项目。四要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程序、优化备案流程、提升服务流程,完善网上备案系统,及时上网公开备案标准信息,供民众免费查询下载。第五,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力度,积极配合各级食安办做好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和“机构开放日”等专题活动和日常宣传,做好相关政策和标准等的解读,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全面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
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商洛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加强质管与控制,高质量按时完成今年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各项任务。一要加强组织管理。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监测方案,监测样品数量不得少于市级监测方案规定的任务量;将风险监测工作关键性指标纳入各县区食安办工作考核和县区级政府工作考核,保障2018年风险监测工作顺利完成。二要加强技术培训和质量管理。市、县(区)两级疾控中心要做好辖区内监测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加强人员培训,注重质量管理,按时上报监测数据,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2018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采取三级培训的方式,各级各单位要积极派员参加省级培训,市、县疾控中心要抓好辖区内哨点医院的培训工作,尤其是对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培训。三要落实风险监测结果会商制度,及时通报风险监测隐患。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会商,建立信息互通制度;监测机构在风险监测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本级卫生计生局报告,卫生计生局要及时将信息通报本级食安办、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四要加强督导考核。市上每半年将组织对全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考核。各县区卫生计生局也要按照每年2次安排对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五要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舆情监测,市疾控中心要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提高食源性疾病病因调查能力,及时上报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六要进一步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整个监测工作中的薄弱环节;2018年,我市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要实现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变,各级监测机构要及时网报、及时审核、及时分析,做到食源性疾病“早发现、早分析、早通报”;今年,全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已经覆盖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要进一步加强县、乡、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确保按时完成2018年监测任务。
三、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信息平台建设,构建基础数据库,逐步建立省、市、县区网络体系,推进食品安全信息系统一体化应用。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报告系统与医院HIS系统的对接,实现数据的即时上报和分析。优化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系统升级。积极开发建立符合互联互通要求的市级信息系统。各县区、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增强依法履职意识,保障今年工作落实落地,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要高度重视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以及食源性疾病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告重大敏感信息,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