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415-201458-487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公共卫生 | 发布日期 | 2016-11-21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发〔2016〕28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30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面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统筹治理影响健康环境因素,不断提升群众文明卫生素质,积极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建设美丽商洛、幸福商洛、健康商洛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使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自我保健意识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公共政策进一步改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预防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二、统筹治理影响健康环境因素
(三)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一是由规划部门负责,加快编制村庄规划。二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争取在2020年底,改造危房5.71万户,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推行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逐步完善村镇生活垃圾处置体系。三是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加大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市容顽疾部位的综合整治力度,推动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和服务向乡村延伸。四是由环境保护部门牵头,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作,带动和促进农村环保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乱排乱放问题。五是由农业部门牵头,组织编制并出台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建设养殖污染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指导和服务,推进禽畜粪污综合治理;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推广使用降解地膜、加厚地膜,开展农用地膜回收利用,减少白色污染;积极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六是由林业部门牵头,加强公路沿线、河流两岸、城镇周围、新建社区周围造林绿化,加快改善生态环境。七是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及镇办、村组配合,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有条件的硬化,没有条件的砂砾石化,有效治理扬尘和淤泥污染。八是加强重点场所卫生治理。其中,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全力抓好建筑工地办公及生活区域扬尘污染及卫生治理活动,努力实现洒水降尘、堆料覆盖、空地绿化、主道硬化、运料车辆遮盖、车胎冲洗、封闭围挡七个百分百目标;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车站等重点场所的卫生治理工作,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治理常态化,到2020年,车站卫生治理全面达标;由旅游部门牵头,建立健全各大景区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做好景区卫生治理工作;由水务部门负责,做好河道控源、截污、清障和修复等管护工作,以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目标。九是由爱国卫生机构牵头,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春秋季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落实清扫保洁及“周末卫生日”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到2017年,完成全市所有村庄规划编制。到2020年,城乡水、电、路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普遍建成,卫生保洁机制全面建立;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提高到50%以上;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左右;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达到20%以上;建制村主干道路硬化率达到100%。
(四)实施饮用水安全保障行动。一是由水利部门牵头,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继续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现有工程提质增效,加强农村特别是地方病区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管护长效机制,提高供水质量。二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快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到2020年,全市26个中省市重点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配套网管建设初见成效。三是由供水主管部门和监测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供水检测监测制度,加强饮用水水质检测监测能力建设,市级供水监测部门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全部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各县区供水监测部门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70项以上水质指标检测能力。
到2017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到2020年,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95%。
(五)实施“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由环境保护部门牵头,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门配合,全面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和《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2014-2017年)》,大力开展燃煤企业、燃煤锅炉、机动车、道路及建筑施工等大气污染源整治,加快清洁能源推广步伐,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严格实施大气排污总量控制,控制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以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为基数,到2017年,市区空气质量保持稳定,优良天数达到280天以上。
(六)实施食品安全保障行动。一是由农业部门牵头,把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的突破口,通过引导农民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大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减少农药化肥施用,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二是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围绕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较大规模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仓储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对小作坊、摊贩、网络销售等管理;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监督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继续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侵权仿冒和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七)实施卫生厕所普及行动。一是由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结合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移民搬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以建设三格化粪池式、水冲式、沼气式农村卫生厕所为主要形式,加强对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效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发生流行。二是由卫生计生、教育、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在乡镇卫生院、中小学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以及旅游景点、铁路公路沿线、农村新建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到2020年,基本消除旱厕,全市中小学校无害卫生化厕所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到85%以上。
(八)实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行动。 一是由市区爱卫办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镇办及街道社区具体负责,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实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单位责任制;组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设施标准化建设,加强预防控制药物、器械技术研究和管理,严禁使用违禁药物。二是由市区疾控部门负责,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技术指导,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调查,对全市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进行评估。
通过采取科学的预防控制措施,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持续控制在较低水平,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
不断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
(九)开展重点疾病防控活动。由卫生计生部门牵头,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21号)要求,全面落实艾滋病、结核病、出血热、乙肝、狂犬病、手足口病专病专策精细化防控策略;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巩固和提高疫苗接种率,夯实免疫屏障,从源头上有效控制重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到2020年,重点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镇为单位达95%以上。
(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一是由卫生计生部门牵头,以重大疾病和重点传染病防控、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主要内容,持续加强健康教育宣传,进一步扩大辐射力和影响力;认真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工作,结合各类卫生日主题组织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发挥协会、学会人才荟萃、知识密集的优势,开展健康知识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医院、进学校、进家庭“六进活动”;推进健康促进县(区)示范点建设,推动健康促进县(区)、健康促进场所(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社区)和健康家庭创建活动,为健康商洛建设积累经验。二是由教育部门负责,将健康教育列入中小学教学内并进行综合评价。
到202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以上,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
(十一)开展打击虚假健康宣传活动。一是由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牵头,对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的医药广告,进行全方位监测,依法取缔虚假保健食品、医药、养生等违法违规广告,严肃查处以医学科研、健康养生、中医义诊、专家学者等名义进行的趋利性误导宣传。二是由工商质监部门牵头,加强对户外广告的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的监管,查处取缔影响人身健康的虚假广告。三是由网信管理部门牵头,加强网站、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发布相关健康内容的监管,加大对不良信息的监管和打击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对医药广告的持续追踪监督,防止虚假医药广告误导消费者。
(十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一是由体育部门牵头,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广场等场地设施,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加快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乡镇达100%、行政村达50%以上。二是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鼓励日常健身活动。市总工会开展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职工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倡导“每天锻炼1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的理念,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团市委组织开展全市青少年“走出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和大自然”日常健康活动,自2016年开始,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青年职工中开展“健康商洛走起来”百日健步走活动。市妇联组织全市妇女积极参加各类健身活动,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女职工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工间操,以增强身体素质。
(十三)推进禁烟控烟活动。 一是由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和执法力度,持续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识水平,切实减少二手烟危害;开展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加快建设无烟环境。二是由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严格影视作品中吸烟镜头的审查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吸烟危害,定期播放控烟公益广告及相关知识。倡导在创作作品时突出控烟主题,警示烟草危害,引导公众转变吸烟习俗。三是由工商质监部门负责,加大查处力度,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四是由教育部门负责,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含专门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活动场所)控烟工作。五是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充分利用公交车、出租车、班车等公共交通车载媒体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公共交通工具100%禁烟。
到2020年,全市成人吸烟率下降到20%以下,青少年吸烟率下降到5%以下,中小学生及公众对吸烟和吸二手烟危害健康的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
(十四)开展慢性病控制活动。由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继续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活动,坚持以儿童、老年人、高危人群和患者为重点,采取针对性的干预手段和措施,营造慢性病防控社会支持性环境,提升居民健康技能,改变不良生活方式,预防控制和有效减少慢性病的发生;结合实施医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坚持以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管理为突破口,探索建立慢性病防治全程管理模式,通过实施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等措施,推动高血压、糖尿病防治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为慢性病患者提供有效、方便的全程连续防治服务。
到2020年,商州、洛南、山阳、镇安四县创建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县区,慢性病快速上升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四、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
深化卫生城镇建设。由市爱卫会牵头,做好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创建指导工作,加强卫生城镇内涵建设,将“六项行动”和“六项活动”作为重点列入创建考核内容。实施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已经获得命名的卫生城镇每3年复审1次,对复审不达标的城镇给予黄牌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按程序撤销其荣誉称号。
2016年,商洛市中心城市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商南县和洛南、山阳、丹凤、镇安县分别通过国家和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山阳、丹凤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丹凤县竹林关镇创建国家卫生镇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商州区、洛南、山阳县选择2个基础条件较好的镇,启动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2017年,洛南、镇安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丹凤、商南、镇安、柞水选择1个条件较好的镇启动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
到2020年,商洛市中心城市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商南、柞水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洛南、山阳、丹凤、镇安县建成国家卫生县城;商州区、洛南、丹凤、山阳县建成不少于2个国家卫生镇,商南、镇安、柞水县建成不少于1个国家卫生镇。
(十六)启动健康城市建设。由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开展健康城市、健康县城建设试点。组织开展城市健康状况基线调查,针对主要健康问题,编制健康城市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健康城市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将健康政策融入城市规划、市政建设、道路交通、社会保障、医疗服务等各项公共政策并保障落实,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建设效果评价,促进健康影响因素持续改进;实施“健康细胞”建设工程,夯实健康城市建设的基础,指导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幼儿园、健康医院、健康村庄等“健康细胞”示范建设。
2018年前,柞水、商南县启动健康县城建设工作。2020年前,商洛中心城市及洛南、山阳、丹凤、镇安县适时启动健康城市建设工作。
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市各级政府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列入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落实爱国卫生工作的属地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十八)健全机构,强化措施。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建设,健全爱国卫生组织体系,在政府设立机构、人员相对独立的爱国卫生工作机构(爱卫办),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确保其组织协调功能的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道)、行政村和社区都要建立爱国卫生工作组织,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财政部门要为“六项行动”“六项活动”“两个创建”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逐步提高国家、省级、市级卫生县城、卫生镇、卫生村奖励标准,切实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创建积极性。加强爱国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成员单位爱国卫生相关基础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爱国卫生服务水平。
(十九)明确任务,严格考核。全市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研究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进度,认真抓好落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同步下达、同步考核奖惩。要定期召开全市爱国卫生工作会议,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对工作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政府或爱卫会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不达标的,及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