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415-201505-438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公共卫生 | 发布日期 | 2016-11-21 | ||
名 称 | 转发省爱卫会《关于加强新时期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爱卫办〔2016〕8号
商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转发省爱卫会《关于加强新时期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省爱卫会《关于加强新时期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指导意见》(陕爱卫会发〔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市级,认真贯彻执行,按照要求,切实有效的做好区域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商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6年6月1日
陕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期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爱卫会,省爱卫会各委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30号),科学预防、控制和消除病媒生物的危害,防止相关传染病发生与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陕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以及全国爱卫会、卫生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现就加强新时期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新时期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
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按照《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城镇》(GB/T27775-2011)的要求制订新时期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计划,落实爱卫会成员单位、社区、单位和城乡居民的职责。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单位应有病媒生物防制专、兼职管理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爱卫会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单位、社区应根据本区域病媒生物危害情况,定期开展日常控制活动。爱卫会要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各部门、单位和群众共同参与区域内控制活动,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统一消杀活动。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应组织开展专项控制活动。控制活动应采用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化学防制应遵循安全、环保、有效的原则,科学选择、合理使用化学杀虫剂。通过持续有效的控制,使病媒生物密度保持在国家标准之内。各级人民政府应将病媒生物监测与防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监测及公共环境预防控制所需经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行单位责任制,单位和居民住户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费用,由各自负担。各级爱卫会要对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开展科学有效的病媒生物监测工作
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爱卫办)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监测工作,发布监测结果和提出工作对策,协调落实监测经费,统一组织配备病媒生物监测的设施、设备、工具、材料,组织本地区督导考核。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照《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及时修订并下发我省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开展辖区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对监测工作进行质量抽查和考核。设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有相应的实验设备和条件,除开展正常的密度监测外,能独立开展抗药性监测工作,每年开展至少一种虫种对当地常用的5种杀虫剂的抗药性检测,3年完成一轮蚊、蝇、蟑螂抗药性监测。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配备与监测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能独立开展业务工作、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按时收集、分析、上报和反馈监测结果,并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爱卫办)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交监测工作总结,用监测结果指导杀虫剂的选择和使用,及时有效开展防制工作。
三、加强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和重点行业、单位防蚊蝇防鼠设施建设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防范和杀灭病媒生物以及控制其孳生场所的义务。提倡定期开展“清洁家园 除害防病”为主题的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工作。城乡规划、建设和旧城区改造,以及各类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应当同时规划建设防制病媒生物的卫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的垃圾收集设施和公厕,建筑物管线、市政管井和下水道系统应当设有防范病媒生物侵害的设施。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置相应的防蝇、防鼠等设施,并采取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废品收购、建筑工地和农贸市场、禽畜饲养场、花卉市场等易招引或者孳生病媒生物的行业和场所,其经营管理者或者开办者应当完善和落实防范、杀灭病媒生物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区(县)爱卫办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孳生地调查,掌握辖区河流、湖泊、沟渠、景观水体、污水井、小型积水等蚊虫孳生地和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置场、公共厕所等蝇类孳生地以及单位院落、农贸市场、餐饮店、单位食堂、超市等鼠类、蟑螂孳生场所,有调查方案,建立台帐。针对不同类型的孳生地,分别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落实治理措施,有检查、处理及消杀记录,使辖区的孳生地得到有效管理和治理。街道办(乡、镇)要定期开展病媒生物危害调查,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了解掌握辖区居民社区、农贸市场、小餐饮单位、食品加工企业等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病媒生物危害情况及防制工作情况。督促完善防蝇防鼠设施。农村地区要结合改厕、环境整治、垃圾与粪便管理等工作,清除孳生地,控制病媒生物孳生繁殖。
四、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
鼓励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鼓励和支持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的研究,鼓励和支持推广应用先进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方法和药械。凡在本省生产、销售、使用的灭鼠、卫生杀虫药物和器械,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与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用的灭鼠、卫生杀虫药物和器械。凡开设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或者增加此类经营项目,应当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变更经营范围后方可经营,并在同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登记。省爱卫办将委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对全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进行能力测评,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以方便需要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选择和监督。县级以上爱卫办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使用药物种类和工作质量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服务平台(网络或咨询电话),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提供咨询、技术指导、购买防制药物器械、现场控制等服务。
五、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专业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
各级爱卫办要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对各级爱卫办分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进行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创建病媒生物防制标准培训;二是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病媒生物防制专业知识及技能培训;三是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技术负责人员进行病媒生物防制专业知识及标准培训;四是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操作人员进行病媒生物防制实用技能培训;五是对各部门、社区、单位病媒生物防制专兼职人员进行病媒生物综合防制技术培训。在全面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培训的同时,利用各种现代传媒手段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知识的广泛宣传和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形成卫生工作人人搞,媒介传染病天天防的社会格局,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陕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