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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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转发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中医医院 巡查等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40415-201516-527 发布机构
公开目录 公共卫生 发布日期 2016-11-21
名  称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转发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中医医院 巡查等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转发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中医医院

巡查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局直属医疗单位:

现将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中医医院巡查等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积极准备,做好相关迎检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型中医院巡查、二级中医院等级评审持续改进及重大病种创新计划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安排

市中医医院要按照大型中医院巡查细则,积极准备,分解任务,在8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督促辖区内中医院完成二级中医院等级评审持续改进自查工作,市卫计局将抽调专家于近期检查指导县级中医院持续改进工作。

二、基层先进单位申报工作安排

为切实推动我市基层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持续推进基层“提升工程”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请商州、山阳、商南、柞水4县区积极做好先进单位申报工作,力争纳入省级项目实施单位。

三、综合医院示范中医单位创建工作安排

各县(区)卫计局要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26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委《关于做好2015年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评估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5〕239号)要求,推荐条件成熟的二级综合医院和妇保院,创建省级和国家级综合医院示范中医单位。

各设县区卫计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以上各项工作。按要求全面完成辖区内二级中医院持续改进、基层先进单位创建等自查工作,创建省级和国家级综合医院示范中医单位的单位要按照标准积极申报,按时上报申报材料。相关工作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820日前报市卫计局中医科。

联系人:唐兆奇

话(传真):2332090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85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68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