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415-201553-917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公共卫生 | 发布日期 | 2016-11-17 | ||
名 称 |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和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工作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各县区卫计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规范、标准、科学的落实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和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努力提高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坚持先体检后建档的原则,重点做好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和贫困人群的建档工作。规范已建立档案的使用、管理并及时进行更新。已建成信息化平台的县区,要加快数据录入,做好与疾控、妇幼、医疗等其他业务系统的对接。年内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5%以上,动态使用率达到60%以上。
二、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全面落实服务内容,不得缺项、漏项。在老年人体检中增加腹部黑白B超检查项目。年内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健康体检表完整率均达到75%以上。
三、项目运行实行季报告制度。从2016年7月份起,各县区务必于每季度末次月5日前,将上季度《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进度统计表》和《老年人健康管理进度统计表》(含书面报表和电子版)上报市卫计局基层卫生与健康服务科。
请各县区于7月25日前上报截止2016年6月底数据。
联系人: 袁 莉 联系电话:0914-2986183(传真)
电子邮箱:992534748 @qq.com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