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415-201631-087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公共卫生 | 发布日期 | 2016-11-17 | ||
名 称 |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各县区卫计局:
现将《2016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15日
2016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
2016年我市基层卫生工作坚持以深化医改为主线,严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抓改革、求突破,增优势、补短板,进一步完善政策、强化监管,创新思路、提升水平,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力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卫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激发发展活力
(一)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认真学习借鉴汉中市西乡县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经验,结合实际组织实施以基础建设、质量提升、人才建设、支援帮扶、改革增效、管理促进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卫生“六大工程”,进一步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统筹推进综合监管、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支撑六个方面的综合改革,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切实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持续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快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岗位设置,全面推行全员竞聘上岗制度,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行镇卫生院院长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公开竞聘上岗制度和任期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夯实工作责任,强化考核管理。强化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和内部管理,制定符合镇卫生院实际的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将职工绩效工资的60%纳入考核范围,定期考核发放。从单位当年业务收支结余中提取不高于30%的资金用于职工绩效奖励,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激发镇卫生院发展活力。
(三)不断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积极推行全科责任医师团队签约服务N+1模式,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岗位职责,规范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实行“团队签约、责任到人、挂牌公示、上门服务”,定期组织全科医生、护理、公卫等人员深入村组,开展巡诊、健康教育、慢病随访等工作,落实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群众受益。
二、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助推分级诊疗
(一)深入推进“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以满足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已经创建达标的省级、国家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不断完善提升。未创建达标的乡镇卫生院全部纳入创建范围,严格对照国家确定的创建标准和省级评估体系,查找不足,扎实整改,以改促建、改建并举,全面改善乡镇卫生院硬件设施条件,提升综合服务能力。2016年底,全市3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省级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标准。
(二)规范实施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镇卫生院项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实施以“技术项目培育制”为主要形式的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镇卫生院项目,2016年每县区对口支援6所乡镇卫生院。各县区要创新项目运行管理模式,加强支、受援单位及支医人员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和督导考核,按照项目方案要求落实支援人员的福利待遇,依据考核评估情况兑现项目补助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进一步优化,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的目标。
(三)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启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活动,增强“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带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持续发展。推进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按规定配备医疗设施设备,强化重点临床和医技科室的建设与管理,提高辅助检查能力和诊断准确率,使乡镇卫生院门诊量、住院量较2015年各提高5%。开展示范村卫生室创建活动,不断加强村卫生室内涵建设,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规范村医工作程序和服务行为,实现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
(四)扎实开展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实施乡镇卫生院院长提升工程,对乡镇卫生院院长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组织实施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项目,落实镇、村在职人员在岗培训和逐级进修制度,完成规定数量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技术水平。
三、不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稳定村级网底
(一)加强乡村医生管理考核。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审批及执业管理,严禁对不在岗的人员进行乡村医生注册。完善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建立科学可行的绩效考核机制,合理设计考核指标,将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以及乡村医生技术服务能力、医德医风等内容纳入范围统筹考核,严禁将药品销售量与乡村医生补助挂钩,探索建立乡村医生“严进、优转、劣汰、老退”机制,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实行解聘,持续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二)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各项待遇。全面推行乡村医生补助明白卡制度,统一全市乡村医生补助明白卡格式,实现乡村医生人手一卡。根据考核情况合理兑付乡村医生基本医疗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公共卫生项目补助等各类补助,所有补助项目、资金数额、下发日期等要在明白卡上详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建立乡村医生待遇落实情况督查机制,会同财政等部门定期对乡村医生补助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处理相关违规违纪问题。
(三)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认真做好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工作,妥善处理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各种疑难问题,积极引导和支持乡村医生参加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年满60周岁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及时按照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贴政策规定发放养老补助,不断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四、扎实开展基层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提高技术水平
根据省、市要求,由各县区卫计局负责牵头,与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以“竞技练兵、展我风采”为主题的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活动要覆盖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重点在从事全科医疗、公共卫生、社区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各县区要坚持“全员参与、逐级竞赛”的原则,采取理论考试、实践操作、知识竞答等方式组织开展竞赛活动,通过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规范基层执业行为,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县区级竞赛必须于7月底前完成。
五、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
(一)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各县区卫计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确定主管科室,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建立统一管理、统分结合、责任夯实、目标明确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机制,完善项目方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按照“规范化、精细化”要求,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运行,不断提升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建立卫计、财政等部门联合考核机制,制定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精细化考核评价办法,坚持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采取基层机构自查、县级全面考核、市级抽查复核的办法,从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项目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拨付项目资金,推动项目规范实施。县级考核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覆盖所有乡镇,至少抽查30%的村卫生室,并及时向市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报送考核结果。
(三)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模式,拓宽宣传渠道,全方位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广泛传播项目政策及相关保健知识,不断提高服务对象对项目知识的知晓率和主动参与项目的积极性,变被动接受服务为主动要求服务,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