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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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及报表
索 引 号 swjj/2024-00221 发布机构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发布日期 2022-05-01
名  称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及报表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2年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依据部门三定方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商洛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9) 32号)精神,设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规格。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贯彻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市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健康商洛战略实施:拟订全市卫生健康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名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市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现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实施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七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促进医疗与旅游、体育、食品和工联网等行业深度融合。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走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六)负责落实职贵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七)负责对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家住院医师、专科医A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根据中、省要求,组织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法规,指导全市中医药医疗、科研、教育和中西医结合、中医药健康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贯彻执行中药材炮制、调剂、临床使用等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并推广应用,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13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规划科、法规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中医药管理科、老龄健康科、妇幼健康和家庭发展科、职业健康科、健康促进科、人事教育科、党委办公室。

(二)委属委管单位

商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商洛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商洛市中心血站、商洛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商洛市计划生育协会、商洛市中心医院、商洛市中医医院、商洛国际医学中心医院有限公司。

二、2022年部门工作任务

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好“两个统筹”(统筹发展与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实施“两大战略”(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两个融入”(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围绕打造“一都四区”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聚焦十项重点、推进十项行动”,奋力谱写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聚焦新冠疫情防控,推进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1.强化外来人员管控。对境外人员实行“双闭环”管理,严格查验中高风险地区来商返商车辆及人员。对各种途径推送的密接、次密接和时空伴随人员,严格按照“四个”查清的要求,按时限做到人数要查清、人头要查清、位置要查清、管控情况要查清。对中高风险地区来商返商人员要做到全链条闭环管理,居家隔离、健康监测要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控。

2.强化监测预警能力。加密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冷链行业等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将集中隔离点、定点医院周边居民纳入重点人员检测范围。对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批批检测、件件消毒。严格落实“四早”措施,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实名登记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切实发挥“哨点”作用。

3.强化重点场所管控。全面压实“四方”责任,分类实施管控。商场超市、餐饮酒店、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以及测温扫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养老机构、羁押场所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倡导视频探视;其它密闭场所、景区场馆等要错峰限流、预约参观。学校和培训机构,落实晨午检登记、缺课缺勤报告等措施;全力推进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基层发热诊室规范化改造,完善院感防控管理体系,切实提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

4.强化应急能力储备。针对流调、检测、隔离、疫苗接种开展“百日攻坚提升行动”。推动完善公安牵头的“三公(工)”流调协作机制,按照市级200人、县区100人的标准储备流调队伍,加强业务融合和能力培训,人人要考核、县县要演练,确保“随调随用”。强化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和采样检测队伍储备,做好核酸筛查能力储备和采、送、检、报各个环节的融合演练,确保24小时完成全员核酸筛查。严格执行《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管理规范(第一版)》要求和每万人60间的标准设置隔离场所,建立预排目录和启用顺序。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和序贯接种,构筑牢固的防疫屏障。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储备不少于满负荷运转2个月所需物资要求备足备全防疫物资。

5.强化突发疫情处置。坚持“逢阳必报、逢阳即管、接报即查”,一旦发现初筛阳性,立即上报上级卫健部门和当地指挥部,坚决落实“2+4+8+24”工作要求,第一时间调集最强力量,充分利用黄金24小时,加快落实流调、转运、隔离、检测、封控、救治等措施,从严从快果断处置,用1个潜伏期左右时间控制住疫情传播,以更高水平、更高效率、更低层级、更小成本、更短时间扑灭疫情。

6.强化医疗救治能力。继续加强定点医院规范化建设,预备医疗救治团队、储备应急物资设备,组织应急演练,落实“四集中”要求,提升救治水平。周密制定疫情期间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妇、新生儿等特殊患者以及胸痛、卒中等急危重症患者诊疗预案,提高120、12345等热线办理效率,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得随意关停医疗机构或发热门诊,不能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以实际行动践行救死扶伤的医者初心。

(二)聚焦健康优先战略,推进健康商洛建设行动

7.坚持示范引领打造典型。巩固和提升卫生城市成果和品质,全面启动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健康细胞示范样板点建设,年度每县区培育典型样板示范点每类不少于2个,助力打造中国康养之都。

8.加快推进健康商洛行动。围绕健康商洛17项行动和60条具体措施,明确健康商洛行动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严格落实“一项行动一个方案”,突出重点抓成效。深入开展健康促进行动,继续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家庭等无烟场所建设,建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监测体系。

9.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活动和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洛南县、镇安县要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同时做好省级卫生县城复审迎检。丹凤县、山阳县、商南县、竹林关等7个国家卫生镇等全力做好国卫复审迎检工作,丹凤县同时启动健康县城建设。国家卫生镇要积极开展健康镇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卫生城镇逐步向健康城镇发展。

(三)聚焦乡村振兴发展,推进脱贫成果巩固行动

10.优化健康帮扶政策。扩大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和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政策,确保健康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11.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年度创建基本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个、推荐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个。支持丹凤县棣花镇、山阳县西照川镇等能力较强的中心卫生院建设成为社区医院或二级医院。加快推动“民建公助”向“公建民营”转变,力争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成一所公有产权标准化村卫生室。

12.稳定基层人才队伍。坚持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为重点,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培训项目。推行乡村医生“县聘镇管村用”和镇村一体化管理,落实和优化乡村医生待遇保障与激励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

13.健全动态监测机制。认真做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系统日常维护和管理,通过入户排查、体检或送医疗机构诊治等措施加强农户监测预警。加强对“三类重点人群”精准帮扶,动态管理,持续跟踪患病情况,及时落实分类救治政策,及时消除因病因疫风险因素,做到动态管理、动态清零。

(四)聚焦疾控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卫生筑网行动

14.推进疾控体系改革。稳步推进疾控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疾控网络、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配齐配强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推动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相关科室,医疗机构设立专兼职疾病预防监督员。构建市县疾控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5.优化监测预警网络。推进传染病智慧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企事业单位逐步推广卫生员制度,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健全社区公共卫生管理网络。制定完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开展多层级、多轮次实战演练,不断磨合优化联防联控机制,提高重大疫情监测预警、流调溯源和应急处置能力。

16.促进医防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市级传染病院建设进度和县区综合医院传染病区规范化管理,建成以市级专科医疗机构为主体、县级综合医院为补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哨点”的传染病救治服务体系。

17.提升公卫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深入实施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和预防接种工作。继续推进基层慢性病医防融合,逐步提高慢性病、传染病防治水平。全面推进近视防控、心理健康等学校健康工作。持续巩固地方病防治三年行动防治成效,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患者救治。健全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体系,提升食源性疾病调查溯源能力。

(五)聚焦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深化改革攻坚行动

18.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医院科学化管理水平和现代化治理能力,着力优化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和外部治理体系。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三重一大”集体研究。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强化医疗机构药事服务管理,推进公立医院总药师制度落实落细。加强限制类医疗技术和手术分级管理。

19.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丹凤县、镇安县全力做好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破解人、财、物统一管理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发挥三级医院医疗服务中心作用,同步推进医疗集团、专科联盟建设。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支撑体系,加快基层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远程医疗向镇村延伸覆盖。

20.深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制定完善“两个允许”配套政策和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

21.深化综合监管制度改革。继续完善综合监管工作体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实现多元化监管。

(六)聚焦医疗质量安全,推进服务体系优化行动

22.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推进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新建和改扩建以及市妇保院迁建后续工作,推进主城区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优化,按照硬件条件、配套设备、医疗技术、管理服务“四个一流”的标准打造区域医疗服务中心。以“千县工程”项目为抓手,补齐县医院服务、管理能力短板,补齐妇产科、儿科、精神卫生、老年医学等服务短板。选择条件较好的二级综合医院创建三级医院。持续做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加大帮扶力度。

23.优化人才队伍。实施“名医”“名科”“名院”工程,市中心医院引进国内一流医疗专家(团队)不少于5名(个)、市中医医院、市妇保院分别引进国内一流医疗专家(团队)不少于3名(个)。各县区卫健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力度引进高精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年度计划通过定向医学生等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00名,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少于30名。

24.优化医疗服务。持续推进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科学开展医院评审评价,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学科建设,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力争新增3-5个省级专科。强力推进“五大中心”建设,商州、洛南、柞水年内“三大中心”通过省上验收,丹凤、商南、山阳、镇安“三大中心”申请国家评估认证。通过电子结算、远程诊疗等举措,集中精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三长一短”问题,持续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

(七)聚焦一老一小服务,推进重点人群关爱行动

25.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出台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理顺市县区老龄工作机制,健全老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全面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深入推进“智慧助老”“银龄行动”等主题活动,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

26.加强康养体系建设。全市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培育医养品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比例达到60%,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康复科设置比例达80%。基层医疗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30%以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率达80%以上。加快实施居家照护、失能预防、口腔健康、安宁疗护等示范项目,积极构建“健、医、康、护、宁”五位一体老年健康服务模式。

27.健全完善生育政策。研究制定三孩生育配套政策,提高出生人口数量与质量。大力推进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省级示范城区创建工作,鼓励多渠道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年底全市托位数达到3500个,千人均1.7个托位。继续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28.提升母婴健康水平。持续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密切监测母婴安全形势,强化产儿科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市区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继续实施“双癌”筛查、“双筛”工程和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积极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心理健康教育,全力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八)聚焦传统医学创新,推进中医服务普及行动

29.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动市中医医院加快实施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和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创建。年内完成二级以上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启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

30.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推进中医药师承教育,推荐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优势、特色学(专)科申报省级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积极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推进名老中医专家工作室建设,支持中医类别医师参加省级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培养。要结合实际引进中医药专家和高层次人才。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师优先聘用聘任、优先晋升职称。

31.推进中医药技术普及。中医医院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和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镇卫生院必须建成市级示范中医馆、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建设中医堂,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基层,推进市中医药技术普及、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支持医疗机构开辟中医确有专长中医师诊室,鼓励中医专长中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夯实中医药服务网底。

(九)聚焦均衡协调发展,推进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32.强化规划引领。结合打造“一都四区”总体布局,修订完善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确立全市“十四五”卫生健康重大项目建设体系,提前谋划重大项目,以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大发展。

33.强化监督执法。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持续深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改革,加大对群众关注热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不断提高办案率和办案质量。规范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减少证明事项、实施医疗卫生信用监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34.强化科研创新。将科研投入、科研产出等纳入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内容。要与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做好科研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全年申报全省适宜技术推广推荐项目不少于6个、市级科研项目20个,省卫生健康科研基金项目10个。

35.强化生物安全。健全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章制度,推动生物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有效提升公共卫生安全治理能力。

36.强化风险化解。牢牢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紧盯意识形态、国家安全、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等重大风险隐患点开展排查整改。规范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确保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7.强化产业发展。实施“三百四千”工程,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为企业纾难解困。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招引总部经济1个。精准服务重大项目,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建引领示范行动

38.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充分发挥全市卫健领域基层党组织作用,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融入全市卫生健康各项工作之中。

39.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夯实人才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三项机制,树立“以实干论英雄、以成绩论英雄”的选人用人导向。创新吸引人才形式,细化措施留住现有人才,多种渠道培养优秀人才,优惠政策引进高端紧缺人才,不断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力量。

4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夯实“一岗双责”,持续传导压力,持之以恒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纠“四风”树新风,纵深推进“提士气、强担当、建机制、促发展”作风建设。建立健全药品、医用耗材院内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加大对群众身边“微腐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和廉洁从业行动计划。

41.强化督查问责。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和跟踪问效机制,明确责任和措施,全程督办、追踪问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担当、不作为、工作应付推诿的人和事,要坚决问责追责,营造人人抓落实、件件能落实、事事能干好的良好局面。

42.强化宣传引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舆情管控,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围绕党的二十大做好重大主题宣传。配合做好“三秦最美医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积极办好“国际护士节”“中国医师节”等庆祝活动,加大典型人物宣传,弘扬行业正能量,扩大卫生健康工作影响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 (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8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机关)


2

商洛市计划生育协会


3

商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

商洛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


5

商洛市中心血站


6

商洛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7

商洛市中医医院


8

商洛市中心医院


9

商洛国际医学中心医院有限公司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961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1925人;实有人员1694人,其中行政34人,事业166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82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33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37.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2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381.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列入专项资金;2022年本部门预算支出433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337.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381.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列入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3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37.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381.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收入减少;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33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337.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381.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337.12万元,较上年减少378.46 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2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7.12万元,其中:

(1)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0.63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390.91万元,较上年增加139.96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135.81万元,较上年增加10.33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4)行政运行(2100101)357.38万元,较上年减少135.01万元,原因是人员较少,支出减少;

(5)综合医院(2100201)749万元,较上年减少1068万元,原因是专项资金收入减少,支出减少;

(6)中医(民族)医院(2100202)217万元,较上年增加17万元,原因是市中医医院专项资金收入增加,支出增加;

(7)妇幼保健医院(2100206)14万元,较上年增加14万元,原因是市妇保院专项资金收入增加,支出增加;

(8)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100299)9万元,较上年增加9万元,原因是商洛疗养院专项资金收入增加,支出增加;

(9)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100401)735.99万元,较上年增加259.93万元,原因是市疾控中心人员增加、专项资金收入增加,支出增加;

(10)卫生监督机构(2100402)277.74万元,较上年增加28.78万元,原因是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11)妇幼保健机构(2100403)392.89万元,较上年增加 53.37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12)采供血机构(2100406)545.49万元,较上年增加264.6万元,原因是市中心血站专项经费收入,支出增加;

(13)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100499)64万元,较上年增加64万元,原因是专项经费收入,支出增加;

(14)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99)53.66万元,较上年增加20.91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15)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62.33万元,较上年增加5.09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16)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102.57万元,较上年减少4.24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17)住房公积金(2210201)203.72万元,较上年增加10.18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2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7.1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602.87万元,较上年增加238.64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719.34万元,较上年减少615.57万元,原因是专项资金收入减少,支出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4.91万元,较上年减少1.52万元,原因是遗属补助支出减少。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2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7.12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926.76万元,较上年增加32.53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53.26万元,较上年增加107.36万元,原因是专项资金手收入增加,支出增加;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3142.19万元,较上年减少486.82万元,原因是专项资金收入减少,支出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14.91万元,较上年减少1.52万元,原因是遗属补助支出减少。

                           

4.上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1.03万元,较上年增加1.29万元(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各项成本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公务接待费费5.03万元,较上年增加0.29万元(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市疫情期间检查督导汇报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检查督导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3.7万元,较上年减少1.3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厉行节约、节省不必要的支出,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人数。

2022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支出2.1万元,较上年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部门综合预算定额标准预算。

本部门无 2021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9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406台(套)。2022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37.12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075.5万元,较上年增加89.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主要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有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等。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