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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号《关于基层村卫生室的发展困境及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wjj/2024-00074 发布机构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09-06
名  称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号《关于基层村卫生室的发展困境及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函


南卫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基层卫生室的发展困难及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人才培养力度与水平”的建议。乡村医生作为基层群众健康“守门人”,承担着广大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业务水平直接影响着当地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也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医改目标的关键。为此,我们积极实施“人才兴卫”战略,多渠道、全方位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一是组织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2019年-2022年,按照每年度印发的《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由各县区负责对遴选的1390名骨干乡村医生进行了为期30天-90天的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累计投入培训资金1153.62万元,有效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二是强化乡村医生日常培训。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每年利用集中培训、远程教育、临床实践与自学等多种形式,结合乡村医生周一例会制度,开展与村卫生室日常工作相适应的业务培训,并将培训结果作为聘任与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保证村卫生室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两次免费岗位技能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三是落实大学生乡村医培训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意见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11号)要求,对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2021年-2022年,全市通过免试注册乡村医生29人,有效填补了村卫生室人员短缺的“空白点”,为乡村医生队伍注入了新鲜活力。

二、关于“增加偏远山区村医日常工作报酬”的建议。按照“村要稳”的原则,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多渠道补偿机制,动态调整各渠道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一是加大乡村医生补助力度。乡村医生补助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和每诊次5元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每年新增的5元基本公卫服务补助资金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根据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将其中不少于40%的项目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承担,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卫生服务工作。2022年,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84元,采取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全市3061名乡村医生共获得项目补助资金13360.28万元,获得基本药物补助资金4050.05万元。二是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对于位置偏远、服务人口较少的行政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评价时,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绩效评价不与药品销售量挂钩,除综合评价工作总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外,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一定的系数倾斜,确保乡村医生能够安心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三、关于“提高村医退休后的生活保障”的建议。解决到龄退出乡村医生养老问题,提升养老保障水平是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的关键。一是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制定下发了《商洛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对乡村医生到龄后退出程序进行了明确,年龄达到60周岁的乡村医生按照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贴政策规定发放养老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积极引导和支持乡村医生参加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鼓励男性未满六十周岁、女性未满五十周岁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解决村医后顾之忧。二是不断提高工龄工资标准。严格落实省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对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发放养老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于到龄退出的村医,各县区严格落实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贴的乡村医生养老补助政策。2022年,联合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转发《省卫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工龄补助标准的通知》(商卫发〔2022〕71号),将乡村医生的工龄补助标准调整为每年8.02元,由县区做好到龄退出乡村医生养老补助兑付工作。

四、关于“对于医保报销时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的问题”的建议。医保电子凭证(俗称“医保码”)是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医保相关的参保人、工作人员、医师、药师、护士、医院、药店、医药企业等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中颁发的统一标识信息,是我国医保线上业务办理的唯一身份凭证。医保电子凭证可与身份证、二维码、人脸等生物特征关联,支持所有医保业务,全国通用,跨渠道通用。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不仅可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医保就诊结算、购药支付、异地就医等应用场景提供身份认证支撑,解决群众就医结算环节多、缴费等待时间长、就医体验差等问题,使参保人员享受安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还可为减少医疗机构现场人员拥挤压力,提升服务水平和速度,提高定点药店服务效益,对于助力医保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具体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农村地区留守老年人对电子产品不熟悉、操作困难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医保部门针对性出台一些改进措施,简化操作程序,提高老年群众的报销体验。

五、关于“完善医保报销药物目录”的建议。市医保局联合我委等多部门制定下发《商洛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方案》,全力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降低群众药费负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目录》规定,药品实行“三统一”管理,统一招标、统一配送,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80%以上。自2020年起,市医保局全面推进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全市共有147家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第一、二批药品集中采购应签合同1515份,签订合同1494份,合同签订率98.61%,第三批约定采购量合同739份。2023年1月,国家印发《2022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后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个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反映无法报销的药品主要体现在淘汰药品和明确限制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临床药品,属于国家药品目录严格限制和要求的内容,市级层面暂无权限进行调整和变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卫健工作方针,不断巩固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最后,感谢您对卫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望今后多提宝贵建议。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

 

(联系人:冀  华       电话:0914-298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