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wjj/2024-00136 发布机构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2-09-26
名  称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函

民进商洛市委员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切实提高现有乡村医生工资待遇”的建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聚焦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不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持续巩固筑牢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一是强化政策保障。为全面推进全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创新了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明确了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等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商洛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实行)》,稳定并优化了乡村医生队伍,对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和待遇进行了明确并提出具体要求,为全面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供了政策支撑。二是加大乡村医生补助力度。建立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多渠道补偿机制,动态调整各渠道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乡村医生的补助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按每诊次5元收取一般诊疗费为患者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每年新增的5元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卫生服务工作。2021年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80元,根据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采取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其中不少于40%的项目任务必须由乡村医生承担,乡村医生财政补助经费实行年初预拨、年底结算制。2021年,全市2781名乡村医生共获得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3751.51万元、基本药物补助资金3088.11万元。三是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卫项目服务相关要求,建立良好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运行和管理机制。依据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三个维度,每季度对乡村医生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服务项目资金挂钩,奖优罚劣、多劳多得,切实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实行乡村医生补助“明白卡”制度。以县区为单位出台乡村医生补助“明白卡”实施办法,统一“明白卡”格式,实现乡村医生人手一卡,定期在辖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公示乡村医生补助落实情况,做到村医报酬领取公开透明,确保村医补助落实到位。

二、关于“建设完善乡村医生社会保障机制”的建议。为巩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商洛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性文件,稳妥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有效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一是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原则上应于到龄当年的12月底退出乡村医生岗位,办理乡村医生资格注销及退养手续。对确因工作需要或无合适接替人员的,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和年限,经县区卫健局批准后注册,实行一年一聘,最长不超过5年。二是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代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商洛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乡村医生到龄后退出程序,年龄达到60周岁的乡村医生按照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贴政策规定发放养老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积极引导和支持乡村医生参加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鼓励男性未满六十周岁、女性未满五十周岁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解决村医后顾之忧。三是不断提高工龄工资标准。严格落实省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对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发放养老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于到龄退出的村医,各县区严格落实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贴的乡村医生养老补助政策。2021年,联合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转发《省卫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工龄补助标准的通知》(商卫函〔2021〕252号),将乡村医生的工龄补助标准调整为每年7.7元,督促各县区切实做好到龄退出乡村医生养老补助兑付工作。

三、关于“加强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的建议。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制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的关键。为此,我们积极施策,多方位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完善乡村医生补充机制。各县区采取多种形式,加快培养合格的乡村医生,进一步壮大充实乡村医生队伍。采取从高职院校的医学临床专科毕业生中,筛选具备潜质的青年后备人才通过公开招录的办法,补充乡村医生。2021年-2022年,全市通过免试补录大专类医学毕业生25人执业注册乡村医生。同时,积极推行乡村医生“县聘镇管村用”政策,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通过镇卫生院派驻、巡诊等方式,确保村卫生室正常运行。二是严格村医准入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意见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11号)精神,对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解决和消除乡村医生到龄后继无人、“空白村”等隐患问题。三是规范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按照《乡村医生管理条例》《商洛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商政办发〔2016〕63号)要求,规范实施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定期培训制度。各县区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每年对乡村医生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每3-5年免费安排1次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四是认真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自2019年起,采取线上基础培训和线下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提高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和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着力提升基层卫生人才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及实际操作水平。2021年,拨付培训资金97.2万元,对全市遴选的270名骨干乡村医生进行为期30天的线下业务培训;2022年,拨付资金66.96万元,对遴选的186名乡村医生进行为期30天的线下培训,有效提升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五是积极拓展乡村医生发展空间。为进一步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到村卫生室工作,按照工作实际需要,鼓励业务水平较高、群众反映较好、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质的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考试。2021年,全市共招录基层全科特岗医生26人,极大提升了乡村医生岗位的吸引力。

今年,为巩固提高脱贫攻坚成果,织牢村居健康服务网络,打通群众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市政府将村卫生室“民转公”列入《商洛市2022年推进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军令状》考核内容,与主管部门、县区政府签订“军令状”,强力推动建设。我委主动牵头,联合市脱贫振兴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乡村振兴局制定《商洛市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由卫健、乡村振兴、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为成员的公有制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周汇报、半月调度、每月通报”工作机制,先后召开工作调度会议5次、现场推进会议2次,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截至目前,全市469个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已经建成投用326个,建成率为69.51%,开工在建143个,在建率为30.49%,10月底前按要求全部竣工交付使用。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全市乡村医生队伍总体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年龄、学历、执业资格更加合理,乡村医生待遇及执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分级诊疗目标的实现,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最后,感谢贵会对卫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望今后多提宝贵建议。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