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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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60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wjj/2024-00072 发布机构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2-10-26
名  称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60号提案的答复函


阮紫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产前筛查等免费券全市通用的建议的提案》(第2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三孩政策的实施,高龄孕产妇的增多,保障孕产妇健康生育已成为妇幼健康领域的首要问题。2019年8月以来,陕西省将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列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同时也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三病检测等列为免费项目,我市同步出台了《商洛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预防和干预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实施方案》对项目服务对象等做了明确规定:

(一)服务对象夫妇至少一方具有商洛市户籍或夫妇非本市户籍但女方在本市居住 6 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二)实施机构。全市所有设有妇产科、儿科等筛查相关诊疗科目的医疗保健机构。

(三)领取免费服务卷和母子健康手册

1.由村医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做好辖区适龄对象的孕情摸底及政策宣传,通过微信、电话、家访等途径和其家人密切联系,及时督促其建档、定期产前检查、享受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

2.孕妇持户口本、身份证,非本地户籍者持居民暂住证或单位、社区及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到辖区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母子健康手册、项目免费服务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应做好审核、登记、发放。

(四)享受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

孕妇持母子健康手册、免费服务卷在规定的时限内到辖区筛查服务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免费产前血清学筛查、超声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

(五)服务信息统计和结算

按照《商洛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全市“两筛”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域内凭卷(免费服务券)结算办法,各相关医疗机构做好服务对象免费服务券收集工作,按县区分类分册归整、健全登记信息内容,做好免费服务券的统计、汇总,形成结算汇总表,每月将汇总表、免费服务券报辖区项目办结算,各县区项目办负责区域内和区域间的项目资金结算工作。

我市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免费券已实现跨县区互认,所有相关医疗机构均可对全市范围内特定人群提供免费筛查服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三病检测等项目待中省相关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指定全市实施方案,确保政策落到。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妇幼健康项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多提宝贵意见,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稳步发展。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