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wjj/2024-00266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7-10 | ||
名 称 |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5号《关于增强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的建议》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卫生 | 文 种 |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5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彩峰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增强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的建议》(第1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提高政策支持保障力度”的建议。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创新了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明确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等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商洛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稳定并优化了乡村医生队伍,对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和待遇进行了明确并提出具体要求,为全面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供了政策支撑。二是明确乡村医生承担项目任务比例。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了2023年基本公卫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并严格落实中省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0%及以上的工作量交由村医承担,为稳定乡村医生收入提供政策保障。三是加大乡村医生补助力度。建立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多渠道补偿机制,动态调整各渠道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乡村医生的补助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按每诊次5元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每年新增的5元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卫生服务工作。2023年,全市村级补助金额占比40.12%,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拨付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2781.6万元。四是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对于位置偏远、服务人口较少的行政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评价时,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绩效评价不与药品销售量挂钩,除综合评价工作总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外,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一定的系数倾斜,确保乡村医生能够安心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五是深化部门协同发展,严格落实推进医改“五项工作机制”要求,加强部门之间联系沟通,积极协调编办、医保等部门与省级对接,重新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推进医保资金总额预付、连续计算起付线、医共体内用药目录统一衔接等政策落实。市医保局联合我委等多部门制定下发《商洛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方案》,全力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降低群众药费负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目录》规定,药品实行“三统一”管理,统一招标、统一配送,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80%以上。个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反映无法报销的药品主要体现在淘汰药品和明确限制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临床药品,属于国家药品目录严格限制和要求的内容,市级层面暂无权限进行调整和变更。
二、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是组织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该项目着力提升基层卫生人才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及实际操作水平。2023年对全市190名骨干全科医生进行为期30天的培训,拨付资金68.4万元,有效提升了乡村医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诊疗水平。二是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定期培训制度。各县区每年对乡村医生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每3-5年免费安排1次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三是完善乡村医生补充机制。建立完善的乡村医生补员机制,启动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2021年-2023年,全市共补充乡村医生42人。2024年,我委通过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为村卫生室招录乡村医生17人,全部纳入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今年还计划实施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农村医学专业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确保乡村医生队伍后继有人。四是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按照《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全面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逐步将村卫生室转为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已纳入事业编制的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未纳入事业编制的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可以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助;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其养老待遇。关于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市县卫健部门也多次向财政部门积极争取,但由于市县财政十分困难,加之现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已全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要彻底稳妥解决村医养老问题还有一定难度。目前山阳县已经积极探索,将在职村医纳入乡村一体化考核,按月兑现工作待遇,对到龄退出的乡村医生适当提高生活补助,下一步,我委一方面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另一方面将根据山阳县实施情况适时予以推广,稳妥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
二、关于“合理配置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的建议。
一是推进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我市累计建成1201个,实现公有产权卫生室行政村全覆盖。二是统一标准合理优化布局。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共同印发《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商洛市乡村振兴衔接办商洛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商洛市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卫发〔2022〕26号),严格按照“八统一”标准,规划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必须达到诊断室、治疗室、公卫室、药房等“四室分开”,有条件的增设观察室、值班室、康复室,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观察床、紫外线消毒灯等基本设备,确保选址科学化、设计标准化、调度日常化、建设规范化、设施统一化。三是完善配套村卫生室医疗设施。按照国家可采取“长短结合确保服务覆盖、医疗服务不落空”的要求,我市村卫生室实现抢救箱、血压计、体温表、输液椅、雾化器、指夹式血氧仪、听诊器、氧气瓶、药品柜、紫外线灯等20多项设施100%达标。同时,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对各县区村卫生室设备配备情况进行严格摸底,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共计为2097家村卫生室发放指夹式血氧仪4194个,为农村地区重点人群发放爱心健康包40741份(包含体温表、血压计等基本诊疗设备),不断解决群众就诊需求及后顾之忧,保障基层医疗服务工作正常运转。
三、关于“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医共体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确保到2027年底建成覆盖所有卫生院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实现责任、服务、管理、利益等“四位一体”要求。二是加强政策引领。完善医共体管理办法,制定《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管理细则》,规范医共体建设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制定县域医共体总院、分院管理规章和详细考核细则,严格考核。三是加快特色专科建设,坚持公共卫生能力与医疗能力同步提升,针对性、因地制宜抓科室共建。
我们将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为契机,以基层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基层卫生工作,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感谢你对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联系人:李梦琰 电话:0914-298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