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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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16号《关于设立商洛市中医药发展管理机构的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wjj/2024-00281 发布机构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4-07-16
名  称 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16号《关于设立商洛市中医药发展管理机构的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答复函

寇立亚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设立商洛市中医药发展管理机构的建议》(第116号)收悉。

办理政协提案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密切群众联系、了解民情民意、增强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和关键抓手。为做好政协提案工作,我委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 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督办催办、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各科室把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研究,强化协调,优化流程,规范办理,不断提升办理质量,通过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收到你的提案后,市卫健委及时安排中医药管理科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办理人员,落实了办理责任。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商洛市中医药管理与发展局的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中医药传统文化的特色和优势,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陕西省中医药管理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4年3月10日向市委编办提出申请成立“商洛市中医药管理中心”。机构规格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性质、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正处级规格,内设综合科、医政医管与教育科、科技与产业发展科三个科室,隶属市卫健委管理。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中医药政策法规、监督管理全市中医相关工作、拟订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推行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负责学术经验继承等工作、组织指导科研工作、组织实施科技成果相关工作、开展中医药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管理中医药专项资金等财务和国有资产、组织实施文化等建设和宣传普及工作,以及完成交办任务。现阶段正在有序安排审批事宜,我们将持续关注审批进展情况,随时准备根据审批要求提供所需的资料或信息,争取早日完成审批,让中医药管理中心得以顺利构建,以助力我市中医药管理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二、关于设立商洛市中医药研究院的建议

商洛市中医医院在中医药领域拥有丰富的资源、专业的人才队伍和良好的医疗基础,具备成为中医药研究院依托单位的优势条件。关于依托商洛市中医医院设立商洛市中医药研究院已纳入规划,研究院下计划设骨伤研究所、脑病研究所、心病研究所、中药制剂研究室等,设置全额事业编制30个,计划设立中医药科研项目基金,每年300-500万,每年办公经费30-50万,计划设综合办、科研办二个办公室,并配套办公设施等。设立商洛市中医药研究院有利于整合中医药研究资源,提升商洛市在中医药科研方面的实力和创新能力,推动中医药学术的深入发展。另一方面,通过研究院的平台,能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商洛市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同时,依托商洛市中医医院设立研究院,也能够进一步强化医院的科研功能,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也需要明确研究院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确保其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我们将积极支持和推动这一工作的开展,与各方共同努力,争取早日建成商洛市中医药研究院,为商洛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下一步,我委将以此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中医药工作,培养集聚高层次人才、打造夯实基层人才队伍,加快商洛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为振兴中医药事业贡献商洛力量。再次感谢你对我市中药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你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

(联系人:王拴红 电话:0914-2982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