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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58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wjj/2024-00293 发布机构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4-08-13
名  称 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58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58号提案的答复函

民建商洛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人才招引培养力度”的建议。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人才短缺问题依然是制约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瓶颈,为此,我委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用足用活各项人才引进培养政策,不断优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一是实施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生工作。不断优化招聘程序,落实优惠政策,对定向招聘到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落实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提前晋职、工资高定等优惠政策,招聘报名不设开考比例,对基层卫生院招聘临床医学、中医学等紧缺专业学历降低到大专、年龄放宽到40岁以下,吸引广大医学类毕业生到基层工作。2023年全市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共招聘医学毕业生333名,其中为基层卫生院招聘161名。二是实施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工作。依托省内医学高校,每年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本科生20余名,毕业后直接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2024年,我们启动实施了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乡村医生工作,根据各县区乡村医生空缺情况,将招聘计划纳入高考提前录取批次,委托省内医学高职院校为全市培养乡村医生,毕业后到相应村卫生室工作,并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管理。三是实施大学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意见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11号)要求,对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2020以来,全市共17名全日制临床医学类大专毕业生通过免试进入乡村医生队伍,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要求在村卫生室服务年限不得低于6年,3年内需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进一步充实乡村医生队伍。四是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拓宽基层人才培养渠道,通过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韩红基金会卫生人才培养等项目,每年开展骨干全科医师、骨干医师、乡村医生、全科医生转岗、医师规范化培训。近5年来,通过多种培训渠道,共培训基层医务人员1200余人次,基层医务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同时,我们积极与编办、人社部门积极沟通,将招聘医学类专业硕士纳入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计划,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二、关于“明确卫生院和卫生室就近服务群众的定位,完善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工作机制”的建议。一是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商政发﹝2015﹞19号)和《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商政办函﹝2015﹞141号)精神要求,建立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联合抓的工作机制,充分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尤其是“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首要任务落实;始终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作为核心制度来建设;明确将“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作为新的就医格局来树立,实现让群众看病“少花钱、少跑路、看好病”。二是大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针对部分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弱化的问题,2023年,我委确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坚持以发展医疗为要、加快医防深度融合的总思路,先后在镇安县、丹凤县召开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观摩推进会,通过学习经验、查找差距、明晰思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医疗业务的主动性进一步提升。持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快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创建工作,目前全市7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其中10家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开展村卫生室能力建设,2022年,市卫健委联合市脱贫振兴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商洛市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统一建设标准,拓宽筹资渠道,在全省率先达到标准化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全覆盖,村级医疗条件持续提升,就医环境明显改观。三是加快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统筹综合考量卫生院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综合实力等因素,确定依托14个镇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以县级政府为主责,加大资源统筹,在政策、人才、资金方面予以重点倾斜,使其基本达到二级医院服务水平。其中:丹凤县争取国家专项债券项目,投资1.3亿元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其他县区也在积极推进之中。同时,根据县区区域布局,在基层建立急救分站和胸痛救治单元,加快推进乡村、社区数字化设备升级,重点打造县(区)域“心电一张图”“影像一张网”等,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通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吸引基层群众就近就医,真正将分级诊疗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巩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成效,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推动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和系统连续的诊疗格局。加快推进现有13个医共体向紧密型转变,将区域内所有乡镇卫生院纳入一体化管理,医共体内部设置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药品耗材中心,建立开放共享的县域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消毒供应等“五大共享中心”,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八统一”(行政后勤、人才队伍、财务审计、绩效分配、医疗业务、药械业务、医保经办、信息系统)管理,实现区域资源共建共享,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明显提高,开启一体化管理、同质化服务新格局,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真正建立并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三、关于“增加基层卫生院的常见病多发病医保药品数量”的建议。市医保局联合我委等多部门制定下发《商洛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方案》,全力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降低群众药费负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目录》规定,药品实行“三统一”管理,统一招标、统一配送,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80%以上。自2020年起,市医保局全面推进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全市共有147家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第一、二批药品集中采购应签合同1515份,签订合同1494份,合同签订率98.61%,第三批约定采购量合同739份。2023年1月,国家印发《2022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后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脑梗等常见病多发病的药品已按有关政策纳入医保目录。

四、关于“扎实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办发〔2023〕20号)精神和市委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印发《商洛市卫健委机关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责任清单》并下发委机关相关科室和各县区卫健局。一是建立对口帮扶工作机制。要求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发挥各自优势,落实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支援帮扶等职责,完善三级医院包县、二级医院包镇、卫生院包村的定期帮扶工作机制,有序开展县域内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落实相关激励保障政策,引导二、三级医院全科、专科医生加入家庭医生团队,确保每个支援周期帮助卫生院规范开展1-2个技术项目,确保每周至少3个工作日有1名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临床专业技术人员在卫生院值守门诊服务。二是落实支医相关政策。严格落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晋升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前,在现职期内必须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分别不少于半年和1年;鼓励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下沉到卫生院完成支医工作,到卫生院服务的医生,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晋升职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晋升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前,在现职期内必须到卫生院累计服务分别不少于半年和1年。

五、关于“推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建议。2019年,国家卫健委确定我市丹凤县、镇安县为第一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率先在全省启动实施,后期经过各县区积极探索,2022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7县区全覆盖。目前,全市共建成13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覆盖84个镇卫生院。2024年,根据国省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又出台了《商洛市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实施方案》,对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重新进行优化,加快重点工作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把紧密型县域医共健建设作为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主要抓手,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医改领导小组。把医疗、医保、医药调整为一位政府分管领导负责,便于统筹协调调度。卫健部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一把手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了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年度考核。各县区依托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成立医共体总院,成立医共体管理办公室,聚焦“提能力、优服务、保健康”总目标,实现与医共体分院的紧密协作,提升分院医疗能力提升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深化制度改革,发展活力稳步增强。市、县先后出台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方案,明确了建设任务和标准。建立定期会商、信息报送、观摩评比、考核评价、宣传推广等工作机制,在推动落实上精准发力,在成效检验上客观务实。组织召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现场观摩会、座谈会、推进会,扎实安排部署。医共体总院不断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成立内审机构,对关键岗位、重点科室任职满3年人员全部进行轮岗。实行药品器械采购、使用“两个公示、两个台账”。逐步推进“八统一”管理,其中:山阳县2个镇试点推行县、镇、村一体化管理,财、物由县级医院统一管理,对村医按月考核发放工资,并争取专项经费为全县村医购买养老保险。商州区、商南县、山阳县出台了医共体内人员下沉管理办法,制定了详细考核细则,从工作纪律、工作成效、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出台《商洛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临床科室负责人任期制管理办法(试行)》,打破医院科室负责人“终身制”。三是完善体制机制,重点工作成效显著。各县区通过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县域整体服务能力,总结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镇安县“12345”改革经验被国家卫健委收录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山阳县医共体建设案例荣获第二届全国医共体建设优秀案例。2024年1月,市医改保障中心组织在山阳县召开全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现场推进会,推广山阳县、丹凤县、镇安县好的做法,我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由扩面转入提质增效阶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成效显著。

六、关于“强化绩效考核激励,积极探索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的建议。为充分调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经我委积极争取,联合市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多部门出台了《商洛市医疗机构落实“两个允许”实施方案》(商人社发〔2024〕27号),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各县区也结合实际,出台了落实“两个允许”实施方案,指导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完善实施细则和绩效考核方案,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个允许”政策已经全部实施。

七、关于“完善村医保障机制”的建议。乡村医生队伍是我国卫生技术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医生是基层群众“健康守护人”。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督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聚焦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不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持续巩固筑牢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一是强化政策保障。为全面推进全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商洛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对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和待遇进行了明确并提出具体要求,为全面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供了政策支撑。2022年,我市全面实施公有产权标准化卫生室建设,达到了公有产权标准化卫生室村村全覆盖。二是加大乡村医生补助力度。建立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多渠道补偿机制,动态调整各渠道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乡村医生的补助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按每诊次5元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每年新增的5元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卫生服务工作。三是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原则上应于到龄的当年12月底退出乡村医生岗位,办理乡村医生资格注销及退养手续。对确因工作需要或无合适接替人员的,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和年限,经县区卫健局批准后注册,实行一年一聘,最长不超过5年。四是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按照《商洛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乡村医生到龄后退出程序,年龄达到60周岁的乡村医生按照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贴政策规定发放养老补助。2023年,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转发《省卫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工龄补助标准的通知》,将乡村医生的工龄补助标准调整为每年8.34元。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积极引导和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解决村医后顾之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卫健工作方针,不断巩固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感谢你对卫健工作的支持,望今后多提宝贵建议。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杨 琳 电话:0914-298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