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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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市级心理健康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索 引 号 swjj/2025-00041 发布机构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发布日期 2025-06-04
名  称 关于遴选市级心理健康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各区(县)卫健局,委属委管各医疗单位、相关社会组织:

为大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按照《商洛市落实<新时代陕西省立德树人工作指南>责任清单》和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巡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面向全市遴选市级宣讲团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的

通过组建专业心理健康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等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宣传,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意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预防和减少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为健康商洛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中小学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心理咨询机构、心理健康相关社会组织等单位中从事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专业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热爱心理健康事业,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能够积极参与宣讲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宣讲工作。

(二)专业条件

1.具备心理学、精神医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3.从事心理健康相关工作满3年,具有一定的心理健康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生动形象地开展宣讲工作。

(三)优先条件

1.在心理健康领域有突出贡献,获得过相关荣誉或奖项。

2.有丰富的宣讲经验,曾在各类场合开展过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3.熟悉特定人群(如青少年、老年人、孕产妇、职场人士等)的心理特点和需求,能够针对性地开展宣讲工作。

四、遴选程序

(一)自主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填写《商洛市心理健康市级宣讲团成员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心理咨询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正面照片2张。

3.报名方式: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单位推荐

1.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社会组织对本辖区本单位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2.推荐单位需填写《商洛市心理健康市级宣讲团成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3.推荐时间:于6月1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三)资格审查

市卫健委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公示环节的人员名单。

(四)公示与聘任

1.公示:拟入选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2.聘任:公示无异议后,市卫生健康委正式聘任为市级心理健康宣讲团成员,任期2年。

五、宣讲团成员职责与任务

(一)工作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宣讲团的相关规定,维护宣讲团的声誉和形象。

2.积极参加宣讲团组织的培训、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按照宣讲团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宣讲任务,确保宣讲质量。

(二)目标任务

1.各成员每年至少参与2-3场心理健康知识宣讲活动,其中面向特定人群(如青少年、老年人、孕产妇、职场人士等)的宣讲不少于1场。

2.根据不同受众的特点和需求,精心设计宣讲内容和形式,提高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及时收集和反馈宣讲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为宣讲团的课程开发和活动策划提供参考。

4.积极参与心理健康科普作品的创作和推广,如撰写科普文章、制作宣传视频等。

六、培训与支持

(一)培训安排

1.不定期组织专业培训,邀请行业知名心理健康专家进行授课,内容包括心理健康理论知识、宣讲技巧、沟通技巧等。

2.根据实际需求,开展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如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职场心理调适等。

(二)支持措施

1.提供宣讲所需的资料和素材,包括宣传海报、宣传册、PPT模板等。

2.给予一定的交通和误餐补贴,具体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对表现优秀的宣讲团成员进行表扬和奖励,树立先进典型。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组建心理健康市级宣讲团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本辖区本单位人员报名参加。

2.严格把关

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报名人员的初审工作,确保被推荐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3.加强管理

市卫健委对宣讲团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年底对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估。对表现优秀的成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取消成员资格。

联系人:郝文 吕杭东 电话:2313973

电子邮箱:lvhangdong@qq.com

联系地址:商洛市民主路1号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1.商洛市心理健康市级宣讲团成员申请表

            2.商洛市心理健康市级宣讲团成员推荐汇总表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