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ybj/2024-00066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医疗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4-08-14 | ||
名 称 |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8号建议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黄珊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医保缴纳与人均收入相适应的建议》(第19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连年上涨是近年来医保筹资中的一个焦点问题,筹资标准是根据医疗费用上涨和基金收支等情况动态调整的,由国务院提出,中、省医保、财政部门制定,市级相关部门按照标准进行征缴。2003年至2024年,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640元,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380元。2023年财政补助占年度筹资的63%,政府与个人缴费比例达到1.7:1。筹资水平的逐年提高,既是逐年扩大保障范围、提高待遇水平的客观需要,也是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医疗费用持续增长、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的客观需要。
2024年国家层面将推动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根据中省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积极主动探索制定我市基本医保参保激励约束措施。并根据国省的指导意见,合理确定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进一步优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结构,通过加强医保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绩效,尽力而为适度提高待遇水平,持续加大宣传,让医保惠民利民的政策深入人心,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商洛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