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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8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ybj/2024-00068 发布机构 商洛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4-08-19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8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祖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85岁以上城乡居民实行免支医疗保险的建议》(第218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保障合力,切实减轻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医保制度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在筹资和待遇等政策设置上也凸显了对老年人的优惠和照顾。一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计入方式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和倾斜。二是结合老年人的患病状况,将一些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的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加强老年人医疗费用保障。三是医疗救助对包括老年人在内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动态监测户实施资助参保的政策。

目前,我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和70%左右。持续推进实施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通过提升最高支付限额、对个人自付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等措施,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同时还对包括老年人在内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参保患者个人负担明显减轻,夯实托底保障。

当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支撑所限,个人需要适当负担一定比例缴费,且从国内外实践来看,完全或高度依赖财政筹资的制度是不可持续的,当前的医保筹资机制确保了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和制度可持续发展。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对85岁以上城乡居民实行免支医疗保险”的建议,据了解,外省已有城市开始试行,我们会及时向省医保局提出此方面的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健全和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稳步提升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医保服务能力,为实现老有所医提供可靠的服务保障。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商洛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