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ybj/2024-00071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医疗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名 称 | 对市五届委员三次会议第312号提案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王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乡居民医保有关问题的建议》(第31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减缓医保费增加幅度频率的建议
城乡居民医保按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实行定额筹资、按年动态调整的筹资机制。年度筹资标准由国务院制定最低标准,省级确定具体标准,市级医保部门无权调整。2003年至2024年,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640元,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380元。2024年财政补助占年度筹资的63%,政府与个人缴费比例达到1.7:1。筹资水平的逐年提高,既是逐年扩大保障范围、提高待遇水平的客观需要,也是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医疗费用持续增长、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的客观需要。
二、关于提高报销比例的建议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稳定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我市参保人员市内就医待遇政策及标准为,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执行85%、75%、60%,市外异地就医待遇政策及标准为,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执行75%、65%、50%。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水平保持在70%以上。将普通门诊年内基金支付限额100元报销范围扩大至县域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含一级医院),支付限额以内基金支付50%。同时将“两病”门诊扩大至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进行认定。高血压年度限额200元,糖尿病年度限额300元,高血压与糖尿病年度限额350元,报销比例50%。减轻了参保人员日常医疗费用。实施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规范管理办法,从2023年起统一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精神病、克山病等51种慢性病、地方矽肺病等4种共计55种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除用药保障外,将与疾病相关的检查、检验、治疗、特殊材料等医疗费用也纳入门诊慢特病支付范围,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年度支付限额最高达到7万元,支付比例分别不低于70%、85%。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参保人员获得感明显增强。
你提到的医药费用增长过快、自付药品费用增加、非合规费用占比高等问题,导致实际报销比例不高情况确实存在。需要定点医院加强管理和控制费用,协同提高群众实际报销比例。我市自2023年推行DIP支付方式改革以来,这种现象已得到有效改观,住院总费用、群众自付比例明显下降,实际报销比例已经在逐步提高。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商洛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