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要求,近日商洛市城市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商洛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全文共5章30条,明确了参加专业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范围、组织实施主体、培训考核流程、证书核发管理、继续教育、监督管理等内容。特别是在压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强化证书日常管理等关键环节,制定了精细化、可落地的具体操作措施,为今后全市规范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服务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要求,近日商洛市城市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商洛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全文共5章30条,明确了参加专业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范围、组织实施主体、培训考核流程、证书核发管理、继续教育、监督管理等内容。特别是在压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强化证书日常管理等关键环节,制定了精细化、可落地的具体操作措施,为今后全市规范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服务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
该《办法》是商洛市立足实际工作需要,在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问题”具体实事处于关键时期,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进入建立长效机制阶段首次制定出台的一项重要制度性成果,标志着全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职业化管理体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随着《办法》的宣贯实施,必将大幅提升全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有效推动燃气从业人员队伍从经验型向专业型转变,助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燃气行业专业人才队伍,不仅为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也必将对提升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关链接:商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商洛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