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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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fzb/2025-00000 发布机构 市方志办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5-01-16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商洛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14-231209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商洛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方志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办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4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市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要设置了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栏目,公开发布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机构设置、财政信息等内容。在“方志商洛”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00余条,其中政务信息300余条、商洛每周要闻53期、爱我商洛知道少知识问答53期、其他工作信息近100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办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新开通了网络申请渠道。除现场、信函提出公开申请外,还依托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供了网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2024年度,我办未收到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办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流程。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市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方志商洛”微信公众号拟发布信息,由经办人、科室领导、市方志办领导三级审核、把关后,由专栏管理人员复核后予以发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栏目发布的信息,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市方志办主要领导审请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人员审核发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我办新建了市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通了依申请公开网络渠道,对无法保障更新的1个子栏目予以清理删除。同时,我办依托“方志商洛”微信公众号以及方志馆、方志驿站两个实体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地方志有关政策宣传。2024年底,“方志商洛”微信公众号订阅用户1000余人,年度浏览量超3万人次;新建市级方志驿站1个“商洛市方志馆”实体店实现常态化开放,对外提供免费借阅服务,积极展示商洛方志工作成果。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制定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市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日常运营、内容审核和维护工作,及时核查整改巡查发现或主管部门反馈的错敏信息和错链问题。二是根据各阶段政府网站与新媒体检查、自查情况,结合政务公开的新举措新要求,形成调整、反馈和再完善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化运营工作仍需强化,主动公开信息频次仍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需提升

2.改进措施: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规范化运营管理。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方志商洛”微信公众号日常运营工作,提升地方志工作的传播力、影响力与引导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办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商洛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