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商洛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是市政府管理的正县级事业机构。主要职责为: (1)制定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纂《商洛市志》。 (3)负责《商洛年鉴》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指导县区综合年鉴编辑工作。 (4)指导、审核县区志的续修编纂工作。 (5)整理旧志(包括古籍),编辑方志丛书。 (6)开展方志理论研究,交流修志经验。 (7)负责对地情资料、方志丛书、综合年鉴等书籍的统计、管理与交流。 (8)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概况 (1)主要负责人:陈朝阳 (2)办公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市行政中心8楼27号办公室) (3)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914-2312098 (更新于2024年0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