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商洛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20240520-094335-754 发布机构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4-01-29
名  称 商洛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商洛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现将商洛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表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商洛市公安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一都四区”建设,定“实”字发力,纵深开展“两争一树”活动,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能定位,全面加强公安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力推进公安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力做好商洛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保障工作,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警务要闻、区县警务等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发布工作,主动加强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涉及公众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警务信息。2023年, 商洛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商洛公安政务微博、商洛公安微信公众号、商洛公安今日头条”共发布各类政务警务信息10299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情况。商洛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受理群众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注重将警务信息公开审核与公文审核相结合,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前的规范审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责任明晰、程序完善。同时,在政务新媒体内容创作、表现形式上不断创新举措,加大短视频、漫画等多种形式的表现手法,用网友熟悉的语言把政务内容传播出去,讲好警察故事、树好公安形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优化官方网站各项功能,按照要求合理设置栏目,增减合并各类专题专栏,确保栏目内容更新,努力提升警民互动,同时健全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建立各类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全面开展保密监测和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监测等自查工作等项目建设,确保网站安全高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大日常巡检力度,细化政务公开考核指标,逐项对照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切实落地。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查审核,共开展安全检测评估12次,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问题1个,多渠道及时公开各类警务动态和社会关注的政策信息,确保群众诉求和需求及时高效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74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9413

行政强制

1259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11.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提升,二是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规范性和时效性作为目标,制定具体改进措施,强化制度建设,依法公开信息,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思想重视强部署,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做到基础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二是为民服务强质效,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三是规范流程强安全,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保障他人隐私信息,严格信息公开负责人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安全高效。四是丰富内容强拓展,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对政策解读、热点政策等信息进行及时更新,通过视频、图像等多种形式公开,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商洛市公安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