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gaj/2024-00031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公安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8-25 | ||
名 称 | 对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公安 | 文 种 |
对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杨战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养犬管理立法工作的议案》(第2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2013年发布的《商洛市养犬管理办法》(商政发【2013】7号)要求,养犬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具体实施,镇(办)、村组(社区)等基层组织参与,养犬人和养犬单位严格自律,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安部门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卫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城管、宣传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公安部门的职责主要是负责核发养犬登记证,查处养犬产生的扰民、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牵头组织对狂犬、患病犬、流浪犬、无主犬的搜捕等。
二、公安机关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多次对加强和改进养犬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经摸排调研,目前全市城区犬只数量约为1000余只,品种多为萨摩、阿拉斯加、金毛、哈士奇、泰迪等小型犬类,大型、烈性犬数量较少,在管理、防疫方面相对规范。城区、乡镇流浪犬大部分为土狗,数量约在8000只左右。在养犬管理方面,公安机关一是通过电视、报纸、手机群发短信、流动宣传车等形式不断加大对个人养犬及流浪动物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督促养犬人自觉遵守养犬行为规范,积极争取群众对加强规范、文明养犬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共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规范、文明养犬集中宣传8次,印制张贴《养犬管理通告》50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3000余份,受教育群众5万人以上。二是以街道、居民小区、公园广场、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为重点,安排警力不断加大巡查频率、力度,重点加强对犬吠扰民、遛犬不牵犬绳、犬只乱拉排泄物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整治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3起。三是对确认患有狂犬病、携带病毒的犬只,联合城管、卫健、农业农村等部门组建专门力量进行集中收容处置,严防发生犬类伤人事件。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涉犬纠纷51起,联合城管部门开展城区流浪狗集中整治行动,暂扣、收容处置流浪狗350余只。
三、养犬管理立法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全省尚未出台统一的关于养犬管理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市于2013年制定发布的《商洛市养犬管理办法》属地方规范性文件,缺乏强制约束力且已废止。为此,市公安局在参考借鉴其他省市关于规范养犬管理相关资料及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分别于2018、2019年两次修订完善了《商洛市养犬管理办法》(试行)并按照相关程序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审定研究。其间由于涉及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疫情防控等原因暂未正式印发实施。去年下半年,市公安局再次就此项工作同市司法局进行了沟通对接,因现阶段修订后的《养犬管理办法》中涉及行政审批、许可等事项,需通过人大立法予以解决。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养犬管理立法工作,市公安局积极对接协调,6月4日,在市人大2021年立法项目推进会上,对《商洛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起草和工作进展进行了研究。目前,市人大已将养犬管理立法列入人大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主动配合市司法局、市人大等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养犬管理立法工作。同时,提请市政府尽快研究成立专门的犬只及流浪动物收容救助管理工作机构,落实专项人员、装备、经费,健全完善养犬管理相关工作机制,全面做好我市文明、规范养犬管理相关工作。
商洛市公安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