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3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gaj/2024-00017 发布机构 商洛市公安局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09-15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3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3号建议的答复函

石亚男代表:

您在市第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对农村户籍人口分户的建议》提案(第313号)我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提案建议非常重视,经研究,现对近年来全市户政管理工作向代表您进行汇报,并对提案答复如下:

我市户籍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是:

近年来,商洛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商洛市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任务要求,精心部署、扎实开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户籍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圆满2022年度人口年报统计工作。按照省厅安排部署,我们及时召开2022年人口统计年报会审会,共统计全市常住人口862557户,2479702人。二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户籍管理“放管服”。紧紧围绕 “三个年”活动,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根据省厅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我市《全国范围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和《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级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及时开展了业务操作培训,开通办理“跨省通办”户口迁移业务565起(其中迁入328起、迁出237起),全国范围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业务12起。三是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各级公安机关通过“急事急办”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为中、高考考生办理居民身份证130人次,中高考考试进行中为丢失证件学生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8人次,受到广大考生、家长及群众的一致好评。各级公安机关窗口全面开展加强和改进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增强为老年人服务意识,全市95个户籍受理窗口主动受理老年人电话预约780人次,现场接待咨询960人,优先为老年人办理户籍业务450人,办理居民身份证410人,临时居民身份证260人,上门发放居民身份证325人,为行动不便、身体残疾的老年人上门办理居民身份证80人次,全市受理临时证跨县区通办业务920人次。四是推进户政窗口规范化建设。按照公安部、省厅对户籍窗口规范化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年初的人口年报会上,陈军锋副局长对户籍窗口规范化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各县(区)公安局对各辖区内公安派出所和户籍办证大厅的内务、办公秩序、便民设施设置、收费标准、民警到岗到位、警容风纪、服务态度等情况不间断、不定期的进行督导提升。会上并对各县区户政中队长进行了户籍管理业务培训。五是积极开展户籍业务宣传活动。年初,我局利用“315”宣传周期间,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各县(区)流动人口密集区、繁华路段及城乡接合部,对户籍业务、《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宣传,全市共出动民警210名,悬挂、摆放各类宣传条幅80余条,设立集中宣传点18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000余人次,创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六是积极开展流动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我市于5月、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出租房屋、暂住人口服务管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了流动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更好地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秩序稳定、良好,促进经济发展,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通过此次专项工作,核查暂住人口37869人,累计制发居住证937994张。七是加强户籍业务正规化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户籍登记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户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正规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陕西省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实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户籍政策,下发了《商洛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管理的通知》,于2019年1月15日,将户口补录最终审批权限由县(区)公安机关调整至至市级公安机关。2022年下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户籍管理工作全面整治顽障痼疾实施方案》,于2022年2月15日将出生日期更正业务审批权限由县(区)公安机关调整至市级公安机关。规范了户口补录和年龄更正审批工作流程,各级公安机关责任和时效,进一步严肃户籍管理工作纪律,确保户籍管理的准确性、真实性。

现阶段,户籍管理中分户规定主要有:1、公安部《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家庭户户内成员因婚姻状况已变化、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分割等需要分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分户登记。”2、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实行)》,第二章第21条规定:家庭户户内成员因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房屋所有权或是使用权已分割、子女成年单独居住或独立生活等原因需要分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分户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商洛市公安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