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520-094307-039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7-12-06 | ||
名 称 | 商洛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洛市公安局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商洛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市公安局机关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领导全市的公安业务工作;2、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社情,根据全市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对策,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确保全市政治安定和社会治安稳定;3、负责全市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和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4、负责和组织对全市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特大刑事案件和外国人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协调处置跨县区 的重大案件,预防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5、依法实施对全市社会治安、出入境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激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负责人口统计及户政管理工作;6、负责对来商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等警卫目标及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指导全市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7、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建设,受理公安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负责全市公安执法质量的考评工作;8、指导全市对在押人员的看守工作,负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9、负责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保卫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公安科技工作;10、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配合省消防总队做好消防部队的领导班子配备和建设。
(2)交警支队
1、负责全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2、负责车辆检验与发牌、驾驶员考核与发证;3、负责路障管理及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管理工作;4、负责全市公安交警队伍的培训,指导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科学技术推广及应用;5、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和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负责对来商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交通警卫与全市重要活动交通开道,堵截各类犯罪分子。
(3)商州交警大队
1、负责全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2、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负责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年度检验及五类车挂牌上户及驾驶员培训工作;3、负责路障管理及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管理工作;4、负责辖区内公路交通安全巡查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5、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负责对来商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交通警卫与全市重要活动交通开道;堵截各类犯罪分子。
(4)公安商州分局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工作;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下分析形势,制定对策;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察、预防工作;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5、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6、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区消防工作;7、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8、指导、监督、实施全区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9、指导、监督、实施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10、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区居留、暂行的有关管理工作;11、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12、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13、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14、负责全区公安后勤保障;15、制定全区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规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任用干部;16、制定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现状,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全区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1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5)公安商丹园区分局
1、负责商丹园区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园区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2、负责商丹园区内的刑事侦查、反恐怖和文物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3、管理园区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和校园周边及田野文物保护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4、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查、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5、管理园区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进行审核案件,针对企业进行宣传法律常识;接待园区公安信访等工作;6、对商丹园区辖区内治安巡逻防控、警戒处置突发性事件及执行其他特殊任务等工作;7、管理园区分局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警务保障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6)市看守所
1、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警戒看守,管理教育,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2、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3、对被判处有期处刑,在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代为执行刑罚;4、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刑罚。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1)市公安局机关
1、切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大力加强反恐怖工作,始终坚持严打暴恐活动不放松,不断深化反恐怖斗争各项措施,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2、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暴力犯罪、非法集资、 “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网络犯罪、食品药品安全与环境污染犯罪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3、加快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科学配置、动态调整警力编制,倾斜基层、屯警街面、多警协同,完善社会面、重点行业、单位内部、城乡社区等治安防控网络,推进打防管控一体化、网上网下一体化;4、进一步强化危爆物品管控、强化食品药品管控、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把维护公共安全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5、把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与大力推进“四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整体协调、同步推进,不断深化户籍制度和边防、出入境、交通管理制度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简政放权,着力提升服务管理能力;6、紧密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推进公安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上述工作任务已圆满完成。
(2)交警支队
1、全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2、负责车辆检验与发牌、驾驶员考核与发证;3、负现路障管理及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管理工作;4、负责全市公安交警队伍的培训,指导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科学技术推广及应用。
上述工作任务已圆满完成。
(3)商州交警大队
1、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2、强化源头管理,狠抓车/驾管工作,严把“五类车”驾驶员考试发证关、车辆登记及检验关,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方便群众办事;3、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专项整治活动,减少路面交通违法行为。强化市区交通秩序管理,做好缓堵保畅工作,着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市区交通环境;4、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升执法整体水平;5、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6、做好各类交通安全特勤警卫工作,确保大型活动及警卫任务万无一失。
上述工作任务已圆满完成。
(4)公安商州分局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构建全区公安情报体系,专项打击暴力犯罪、加强社会治安巡逻防控体系建设。
上述工作任务已圆满完成。
(5)公安商丹园区分局
1、深入学习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公安局长会议精神。2、开展“双节”“两会”安保工作白日攻坚会战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控、大整治、大巡防、大宣传”活动,帮助企业单位、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4、不断加大巡防力度,采取步巡与车巡、公开与秘密相结合,严格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加强辖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周边的巡逻防范,防止各类可防性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5、切实加强重点人员的管控,加强动态管理,逐人落实帮教,监管和稳控措施,落实家庭,单位,村组干部,责任民警“四位一体”的监控责任,严防重点人员制造事端。6、切实加强各类应急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制定完善各类预案,适时组织演练,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上述工作任务已圆满完成。
(6)市看守所
1、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拨付羁押于丹凤、商南、洛南、柞水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的给养费、住院医疗费及民警公务费; 2、积极推进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进度。
上述工作任务已圆满完成。
(三)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商洛市公安局决算单位构成为:商洛市公安局机关、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商州交警大队、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商洛市公安局商丹园区分局、商洛市看守所,共6个单位。
二、商洛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4802.05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18.94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2268.10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3015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24802.0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646.7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商洛市公安局及所属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09.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58.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8.12万元。
(2)项目支出9874.3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作29.95万元,治安管理工作314.98万元,国内安全保卫工作21.82万元,刑事侦查工作18.41万元,禁毒管理工作45.02万元,道路交通管理工作2102.49万元,网络侦控管理工作36.67万元,反恐怖工作112.17万元,网络运行及维护工作261.91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工作2243.70万元,警犬繁育及驯养工作15.98万元,信息化建设工作86.58万元,其他公安支出工作4113.06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0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旅游宣传工作466.56万元。
(3)经营支出0万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2280.97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7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7.99万元,项目支出8050.56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行政运行11706.22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221.7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95万元,治安管理314.98万元,国内安全保卫21.82万元,刑事侦查18.41万元,禁毒管理45.02万元,道路交通管理2102.49万元,网络侦控管理36.67万元,反恐怖112.17万元,网络运行及维护261.91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2243.70万元,警犬繁育及驯养15.98万元,信息化建设86.58万元,其他公安支出2636.72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0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旅游宣传119.16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6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1.79万元,公务接待费10.9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1.79万元,全部为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执勤巡逻、案件侦办、重大安保活动、社会治安防范、道路交通管理车辆的加油、维修、保险、路桥费等。
3.公务接待费10.9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我市调研检查指导公安业务工作接待,全市重大安保活动食宿费等。2016年公务接待198批、1949人次。
4.会议费支出9.56万元,主要是安排部署业务工作发生的会议费支出;对社会安全防范、打击刑事犯罪、道路交通管理、树立公安机关形象、开展专项斗争等进行宣传面发生的会议费支出;进行案件分析、研判所发生的会议费支出等。
5.培训费支出49.37万元,主要是各类公安业务短期培训、专业技术训练培训等支出。
附件:商洛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017年10月15日
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