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陕字﹝2022﹞113号)要求,相关整改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推进整改落实,目前,由我市牵头整改的尾矿库环境隐患问题,已按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由验收单位组织进行了现场验收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验收销号意见已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意见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机制同意后,整改实施主体应当通过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对外公示”的规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现对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对外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3日。欢迎广大社会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914-2325644 邮箱:slhbdcbgs@163.com
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反馈问题:三十八、商洛市现有的134座尾矿库中,位于丹江口上游的有84座,大部分建成时间早、设计标准低,不同程度存在泄漏、垮塌等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1.对尾矿库进行专项执法督导及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均已建立清单台账并完成了隐患整治。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4家尾矿库企业立案处罚,并督促限期整改,已完成整改。2.完成丹江口上游84座尾矿库(其中商州11座、丹凤7座、商南11座、山阳20座、镇安11座、柞水24座)排洪构筑物质量检测。已完成提升改造治理15座、闭库销号43座,流域尾矿库数量降至41座。近年来,未发生尾矿泄漏、尾矿库垮塌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