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陕字﹝2024﹞73号)要求,相关整改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推进整改落实,目前,由我市牵头整改的柞水云山湖项目问题,已按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由验收单位组织进行了现场验收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验收销号意见已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参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意见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机制同意后,整改实施主体应当通过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对外公示”的规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现对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对外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7日。欢迎广大社会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914-2325644 邮箱:slhbdcbgs@163.com
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
披露问题: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须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树木。2023年9月现场调查发现,云山湖森林康养度假区项目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在河道滩地建设游客中心、停车场等项目,在河道内建设水帘洞瀑布景观、戏水区等设施。云山湖森林康养度假区项目因云山湖乐园和青云台野营酒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约32亩、违法占地11.6亩,2023年5月被柞水县自然资源局叫停并责令整改。2023年9月现场调查发现,青云台野营酒店尚未完成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仍在施工建设。
整改情况:1.柞水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3月1日对实际违法占地26.27亩问题立案查处,各项处罚已到位并结案,共收缴罚款2177340元。2.已全部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审批建设的工程,清理了河道内碍洪堆积物。3.土地审批范围外所占土地已按原地类恢复到位,云山湖乐园和青云台野营酒店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省政府2024年11月27日对云山湖项目42.8355亩土地进行审批。4.商洛市开展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排查整治及“回头看”专项行动,组织对2000年以来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61个问题建立了台账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