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以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有关要求,经研究并上报上级部门批准,我局开办的“商洛林业”新浪微博将于即日起停止发布信息,并按程序予以关停注销。
欢迎访问“商洛市林业局网站”(https://lyj.shangluo.gov.cn/)查阅浏览我局发布的商洛林业方面信息。
特此公告!
商洛市林业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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