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20-1118010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00:00 | ||
名 称 | 商洛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关于洛南县铁源铅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商水保监函〔2020〕2号 |
洛南县宝泰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洛南县宝泰矿业有限公司洛南县铁源铅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的函》(洛南宝泰字〔2020〕第01号)收悉。经审查,现对《洛南县宝泰矿业有限公司铁源铅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洛南县铁源铅矿建设项目地处洛南县永丰镇。铁源铅矿项目是建设一采矿能力每年3万吨的洞采铅矿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主、付工业场地,生产、生活设施,进场道路及供电、水设施。项目建设占地0.59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14公顷、荒草地0.454公顷。土石方挖填量为5.66万立方米,挖方5.01万立方米,填方0.65万立方米,调出利用4.36万立方米。工程总工期为12个月。总投资1200万元。
二、项目建设要求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生产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二)同意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0.594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61.9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方案报告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在建设过程中尽量缩小地表扰动范围,加强临时防护措施。
(二)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如果发生重大变化,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报我站批准。
(三)及时足额向我站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竣工验收。及时向商洛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报备。
五、建设单位洛南县宝泰矿业有限公司在建设中,要自觉遵守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规定,严格管理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洛南县水土保持监督站要加强建设期间的监督管理。
商洛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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