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20-1214005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00:00 | ||
名 称 | 丹凤县创新“434”工作法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丹凤县被纳入国家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革试点县以来,按照“全面部署、试点先行、重点突破、稳妥推进”的思路,大胆尝试、勇于探索,创新实施“434”工作法,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全县155个村(社区)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股权设置、机构设立等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村集体经济累计达1709万元,兑付分红1045.8万元,受益贫困户15172 户 47033人。
一是严把“四个关口”,落实改革举措。严把清产核资关,广泛动员群众参与,通过进村入户、实地盘点等方式,查明资产数量,精准评估市值,摸清资产底数,全县共核清村级资源性资产12.7万亩、经营性资产5825万元、非经营性资产1.3亿元。严把成员确认关,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指导各村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按规定程序确认成员,让老百姓做好“当家人”,全县共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7.3万人。严把股权设置关,以村(社区)为单位,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每个成员,每人设一股成员股,以户为单位设置股权,给老百姓一本“股权证”,全县共发放股权证97737本。严把机构设立关,以自然组为单位选举产生股东代表,分别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和董事长、监事长,依法履行职责,让农民成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和受益者。
二是强化“三项保障”,巩固改革成果。强化制度保障,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加强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确保改革依次推进、规范有序。出台《实施办法》,鼓励引导74名村干部入股465万元发展集体产业。强化资金保障,先后为149个村注入集体经济发展资金2.2亿元,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群众闲置资金参股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产业,有效破解了资金瓶颈。强化监管保障,实行村委会与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强化确权登记、股权配置、资金分配等环节监管,加大对农村“三资”和扶持资金使用审计力度,有效防范社会风险和资金风险。
三是探索“四种模式”,释放改革红利。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形成了四种模式:集体经济参股领办型,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股份合作社,组织成员以土地、“四荒”地、林地等经营权折资入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获取分红收益;龙头企业引领分红型,鼓励村集体经济将发展资金注资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6%-8%注资定比分红;产业资金链条带动型,为村集体注入启动资金,支持与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济组织合作发展产业,根据协议分享收益;光伏电站扶持分红型,将49个光伏电站收益与89个贫困村集体经济链接,以固定比例分红方式向村集体和贫困户分红。(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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