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02_B/2020-0401007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00:00 | ||
名 称 |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示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文 种 |
伴随气温逐渐回升,春耕生产、祭祀扫墓、旅游踏青等活动将逐渐增多,,森林火险等级增高,当前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敬请广大人民群众严守防火规定,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严禁祭祀活动点烛、燃香、烧纸;严禁烧灰积肥、炼山、烧土坎;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玩火自娱;严禁在林内吸烟、点火取暖及照明、野炊;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对违者引发山火将追究法律责任,发现山火请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 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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